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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出台《废旧家电回收条例》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4日 21:52 CCTV《经济信息联播》
昨天,中国和比利时、就电子电器废弃物处理方面的合作、达成了一些共识,中国将在借鉴比利时等国家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将在今年出台《废旧家电回收条例》。 国务院法制板财金司副司长刘长春说:“国务院已经列入到2007年的法律法规中的一个条例叫《废旧家电回收条例》,这个条例力争今年出台。” 五类废旧家电将纳入回收管理,包括电视,冰箱,洗衣机,空调和电脑。据估计,从2003年起,我国每年至少有500万台电视机、400万台冰箱、 600万台洗衣机以及500万台电脑需要报废,这些所谓的电子垃圾含有大量不可分解的污染物质,科学回收的压力很大。 电子垃圾除了需要在国内回收以外,在国际上,多个国家也出台法律,要求进口商必须回收电子垃圾,否则将面临处罚或者禁止进入该国市场。这也成为了国内电子厂商必须重视的一种新的技术壁垒。 比利时联邦环境部司长莫罗说:“中国的电子产品在达到了欧盟的技术标准后,将能更多地进入欧洲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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