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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规范促工作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16:31 中国财经报
青岛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06年,青岛市采购车辆829辆,采购金额1.28亿元。所有公务用车均实行了协议供货制度,降低了采购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2007年,全市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加大法规宣传力度,继续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法》宣传力度,抓好《政府采购法》的贯彻、落实工作。二是继续抓好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建设。 第二,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一是力争全年实现规模同比增长20%以上;二是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纳入政府采购流程的实施程序,建立完善的工程实行政府采购的分工协作机制;三是继续扩大服务类项目的采购范围,在公车维修、保险和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的基础上,研究和探索将全市公务会议接待实施政府采购的措施和办法。 第三,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购买绿色环保、节能和自主创新产品的实施意见,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细化评审办法,优先采购自主创新和节能产品。 第四,完善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和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机制,结合上级财政部门审批和确认的资质,探讨研究本市集中采购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确定办法,建立能进能出的新机制。规范采购程序,建立内部制衡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实行优胜劣汰;健全投诉制度,监督采购代理机构的从业行为。 第五,完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的管理。 第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落实政府采购监督责任。 第七,继续创建和维护“阳光采购”服务品牌。以品牌建设为载体,带动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逐步提高采购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激发采购人员的工作热情和敬业爱岗精神,使全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在管理水平上、工作效率上和服务质量上再上新的台阶,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放心省心顺心”的服务宗旨。 第八,继续做好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治理等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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