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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采购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16:27 中国财经报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公室

  2005年4月份以前,根据采购限额标准,西藏公务用车一般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在招标采购过程中,遇到了一系列的问题:一是由于西藏特殊的地理位置,离供货厂家比较远,导致供货周期较长,车辆价格也普遍比内地偏高。二是《政府采购法》规定,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的,自招标文件开始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至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等标期限过长。而在采购时,采购人对车辆采购要求最多的就是一个“快”字,鉴于上述原因,采购人经常反映政府采购的周期太长,效率低。这就给政府采购工作出了新的“难题”,如何解决效率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满足用户方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究探讨,积极探索新思路,研究新的采购方式,最终在借鉴拍卖方式的基础上,结合

财政部第18号令最低评标价法,在不违背《政府采购法》“三公”原则的前提下,借全区计生委系统委托采购35辆车的契机,大胆尝试,创新采购方式,采取“反拍”的采购方式,成效显著。

  “反拍”的采购方式程序主要分以下几步:首先在“反拍”之前,由专家对各投标供应商的

商务部分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仅对“价格”进行竞争。在反拍会上,聘请了具有国家一级资质的拍卖师主持“反拍”活动,其特点是“反拍”的价格往下降,事先采购中心根据每个采购项目的特点制定价格递减的标准数额,按照逐步递减的方式进行“反拍”。通过采取这种新的采购方式,一是使供应商在反拍过程中始终处于面对面的竞争,为供应商提供了平等竞争的平台,也为供应商创造了多次参与竞争的机会,减少了人为的干扰因素,避免了恶意串通,使政府采购更加公正,更加透明,充分体现政府采购的“阳光工程”。二是节约了采购成本,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三是省去了评标的环节,简化了采购流程,缩短了采购时间,提高了采购效率,取得了用户满意,供应商满意,财政部门满意的多赢局面。这种新的采购方式也得到了社会上的一致认可,纷纷对此给予了好评。一些不属于政府采购管理范围的单位,也主动委托财政部门为本单位进行车辆采购,今年元月份,受国家烟草公司西藏分公司的委托,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共采购了25台车辆,采购规模达821.04万元。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先后多次为各大单位采购了多辆公务用车。从实践中,发现这种新的采购方式主要适用于规格型号统一的货物类采购,而此时全区的农药采购也同样面临着缩短采购周期的问题,农药规格型号都有国家统一的标准,对供应商国家也有相应的资质要求,为此,全区又尝试着将农药的采购纳入了反拍范围,成效显著,保证了农药的及时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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