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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是否强征20%个税 税务总局未明确回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23日 11:52 现代快报

  据《第一财经日报》报道 正当楼市告别料峭寒冬、爆发普涨行情之时,二手房买卖交易强征20%个税的说法21日又卷土重来。目前各地大多执行房屋差价1%的征收税率。业内称,其若实行,将阻击热钱和新买家的入市。

  杭州易居臣信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浙江裕兴不动产经纪有限公司、浙江中原物业顾问有限公司等房产中介行日前均称,市场上“二手房交易将征收20%个税”的消息已传得沸沸扬扬。记者21日就此采访国家税务总局及杭州市财政局农税征收管理局(下称“杭州农税”)时,对方未明确回复,相关网站也未发布此类通知,但杭州农税副局长叶子龙向记者表示:“目前杭州农税还没有接到上级关于强征20%个税的通知。如果接到通知,那就征收。”

  目前

二手房交易中个税征收办法是:如能够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照交易差价的20%征收;如不能提供相关凭证的,按照1%征收。

  2007年楼市的政策与2006年相比,一直波澜不惊。如此消息获准出台,将是最新调控手段。易居臣信总经理周强龙告诉记者,上述消息已经在各家中介公司蔓延开来,想必并非空穴来风。鉴于税务系统垂直管理的特点,如果要强征,可能不局限于杭州,很有可能波及全国。

  对此消息,

国家税务总局未予明确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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