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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浪财经

被判商标侵权 上海星巴克改名为芳韵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8日 18:24 新闻晚报

  市二中院成功执结“星巴克”商标侵权案

  “上海星巴克”改名“芳韵”

  晚报讯 备受关注的星巴克商标侵权纠纷一案,经过上海市二中院三个多月的艰难执行,最终以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停止使用“星巴克”企业名称,正式更名为上海芳韵咖啡馆有限公司而尘埃落定。

  近日,记者发现位于南京东路和虹桥路上的原两家“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橱窗内张贴的“星巴克”标识已由“芳韵”所取代,店内也见不到“星巴克”以及“STARBUCKS”等文字和图形标志的踪影。据悉,法院通过执行变更企业名称,这在本市法院执行工作中尚属首例。

  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南京路分公司擅自在企业名称和服务标识上使用“星巴克”及“STARBUCKS”等文字图形

商标,被美国星源公司和上海统一咖啡星巴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此案由上海市二中院审理并于2005年12月底作出一审判决,上海星巴克咖啡馆公司及南京路分公司被判令停止侵犯“星巴克”商标权、变更企业名称,在指定的报刊上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原告星源公司和上海统一星巴克咖啡有限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

  一审判决后,两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市高级法院经二审维持原判。然而,对于法院生效的判决,两被告并没有按期履行判决内容。为此,星源公司和上海统一咖啡星巴克公司于今年1月30日向市二中院申请执行。

  在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对法院判决存有较大的抵触情绪。他们认为,两被告公司的名称是经工商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合法手续取得的,故不应承担侵权责任。由于此案除赔偿经济损失可强制执行外,法院判决确定的绝大部分义务都必须由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尤其是对企业名称的变更,不仅要求被执行人亲自到工商部门办理更名手续,而且选择新的企业名称,非被执行人一厢情愿,须经工商部门重新审核后方能批准。

  承办法官胡珏反复做被执行人教育疏导工作,通过“软硬兼施”的执行攻势,造成执行人不履行法院判决难以为计的局面,最终被执行人不得不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

  作者: □通讯员李扬 记者 王凤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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