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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电联动重循老路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15:23 《财经》杂志网络版
李其谚/文《财经》杂志 /总185期 在电力供大于求的形势下提高电价,是“逆市场而为”;尽快实施市场化的电价改革,才是解决电煤矛盾的治本之策 进入二季度中期,一轮新的电价调整又在悄悄酝酿。 2005年和2006年的五六月间,国家发改委分别进行了第一、第二次煤电联动,调整了上网电价和终端销售电价,销售电价共上涨了0.0501元/度。今年以来,在有关部门紧锣密鼓地完善“煤电联动”机制的同时,第三次煤电联动即将启动的消息,在业内已流传开来。 中国电力联合会的一份报告正在力促启动第三次煤电联动。报告称,电煤价格上涨、运力紧张,导致发电企业成本增加过快;同时,电源建设加快导致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大幅下降,发电企业面临双重挤压,必须尽快调整电价。 “去年下半年以来,电煤的价格变化幅度已经超过5%。根据煤电联动的原则,联动周期内平均煤价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就须相应调整电价。”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指出。 不过,电监会价财部一位相关负责人向《财经》记者否认了煤电联动将在5月实施的可能性。他透露,历次煤电联动方案都要经专家测算、主管部门制订方案、相关部门会签、上报国务院等几个程序,并由国务院批复后才可进入实施阶段,其过程往往历时数月。 “如果联动在5月实施,这套程序应该早已启动,”这位负责人指出,“然而第三次煤电联动的方案还没有进入部门会签。从时间上讲,今年二季度实施的可能性是比较小的。” 国家发改委的表态则更加谨慎。在4月下旬举行的一季度经济运行发布会上,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朱宏任指出,今年煤电价格是否联动、何时联动,“将由价格管理部门综合各种因素,仔细、谨慎决定”。 煤电联动机制翻新 尽管新一轮煤电联动暂时还没有立即出台的迹象,但价格主管部门过去半年来,实际上一直在为煤电联动进行各种准备工作,包括完善煤电联动机制。 煤电联动政策已实施两年,煤电联动基础数据及参数的采集、核定,一直在业内广为争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的相关负责人近日透露,价格司牵头编制的电煤价格指数已基本完成,近期将正式在物价系统内发布;待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将对社会公开发布。其中,电煤价格指数的数据采样,将分别由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中电联燃料分会进行收集。 据知情人士透露,在今后的煤电联动中,价格主管部门将根据这些指数来实施煤电联动,调整电价。 而新煤电联动机制,仍将以“成本定价”的原则进行,即根据成本上涨的幅度,测算出上网电价上涨的幅度,再测算到终端销售电价上涨的幅度。但在成本上涨的测算中,除了电煤涨价的因素,还将涵盖脱硫机组电价、电网建设基金、运输费、港杂费、可再生能源和排污费等其他成本上涨因素,从而形成一套复杂的联动机制。这实际上意味着在电价的形成机制中,成本定价将进一步强化。 而根据国家发改委制订的《关于深化价格改革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意见》,今后,将把环境治理成本转移到石油、天然气、水、电、煤炭和土地等资源性产品的定价中。据悉,新一轮煤电联动机制中,脱硫电价就会成为一个加价的主要因素。 今年4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拟定了《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脱硫电价办法》),并在征求意见后,准备于近期开始实行。 按这份文件的规定,今后,新建、扩建燃煤机组必须按环保标准同步建设脱硫设施,执行公布的燃煤机组脱硫标杆上网电价;现有燃煤机组应按照要求完成脱硫改造,执行0.015元的脱硫加价;煤炭平均含硫量大于2%或者低于0.5%的地区,可单独制定脱硫加价标准。 业内专家指出,这些增加的脱硫电价,将会通过新煤电联动机制“顺出去”。 针对业内争议颇多的电厂安装了脱硫机组后不实际运行、但仍可以享受脱硫电价的现象,一位接近发改委价格司的人解释说,价格部门将通过加大监督的力度予以监管,但“如果不给脱硫电价,电厂就没有脱硫的积极性”。 “逆市场”而为 随着电力企业呼唤联运的呼声渐强,业界对于启动第三次“煤电联动”的争论之声也日趋激烈。 “今年对于煤电联动的争议尤为激烈,原因是在电价这个问题上,计划与市场这两种调节手段的矛盾日益凸显。”中国电监会一位专家对《财经》记者指出,电价本应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今年电力企业发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大幅下降,电力供需逐步呈现供大于求的趋势。在此情况下,电价理应下调才符合市场规律。但如果今年继续按照成本加价的原则,实施第三次煤电联动,等于是违背市场供需关系的“逆向调节”。 此外,从国际横向比较来看,中国的电价水平总体已经不低,而中国的国民收入水平并不高,仅为了节约资源的杠杆作用就进一步提升电价,这位专家对此持保留意见。 “不能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由,不改进管理降低成本,而仅仅通过推动价格上涨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结果只能是中饱私囊,实际损害的是整个社会的利益。”中国能源网信息总监韩晓平认为,“在2006年6月实施的第二次煤电联动中,特地为电网建设加价0.003元/度。但输配电价管理仍是一团糟。我们还看不出电网企业有改进管理、理清输配成本的努力。” 最令业界诟病之处,还是电价改革的裹足不前。 在2002年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中,电价改革是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任务之一。令人遗憾的是,五年来在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电力定价并没有遵循当初设想的市场规律的路径,而是沿袭了旧有体制下传统的行政调控手段,在成本定价的路上越走越远。完善煤电联动机制,依照电煤价格指数来调整的新的电价机制,都只能进一步强化成本定价。 中电联相关人士曾指出,实施煤电价格联动,只是在煤价与电价执行两种不同的定价机制的情况下缓解矛盾的过渡办法。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电企业的困境和煤电之争,最终还是要在今后电力供需形势进一步缓和的情况下,价格主管部门抓紧时机进行电价市场化改革。现在电力供需形势已经缓和,正是启动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好时机,如果此时继续搞煤电联电,按照成本加价,完全是“逆市场而行”。 “国家关于电价改革的实施办法已经下发多年,我们仍然沿用煤电联动这种过渡的电价管理办法,必然会带来越来越多的矛盾。”电监会价财部负责人指出,目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已经下发。其中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启动电价改革的任务,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价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62号)及相关规定,继续深化电价改革,逐步理顺电价机制。 “应当尽快实施市场化的电价改革,这才是解决电煤矛盾的治本之策。”这位电监会官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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