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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运组织涨价交通部亮红牌 货主联合抵制恐难实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16日 01:40 信息时报
按新标准广东外贸集装箱将需多付费百亿元 时报讯 (记者 凌慧珊) 在近日的国际码头作业费(THC)暴涨风波中,广东的货主企业、进出口企业小胜了一回。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获悉,交通部日前正式对IADA、IRA、IRSA以及ISAA四家船运组织及其成员的涨费行为亮起红牌。但协会有关人士担心,国际船运组织可能将行动进一步升级。 四大船运组织擅自涨价 从4月初开始,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CSA)及广大货主相继接到四大班轮运价协议组织的“涨价书”。来自非正式运价协议组织(IRA)、非正式南亚运价协议组织(ISAA)、非正式红海运价协议组织(IRSA)及亚洲区域内运价协议组织(IADA)的加价通知函中声明,将于5月15日和6月1日,分别向广东、广西、海南、云南的进出口贸易货主提高THC收费(码头作业费)。 去年广东地区集装箱进出口总量为2273万箱,THC费用为58亿元。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在集装箱运输量不增加的情况下,2007年货主需要缴纳的THC费用为167亿元,整整多出100多亿元。 “一方面,THC涨费行为违反了国家三部委于去年4月18日公布的《关于公布国际班轮运输码头作业费(THC)调查结论的公告》;另一方面,在事先未与任何货主组织协商的情况下,便直接向中国政府报备实施大幅度提高THC的所谓协议是无效的。”广东省外经贸协会潘律师表示。 船运组织仍可提涨费要求 对于此事,交通部于4月28日发布了处理意见指出,ISAA和IRSA订立的涉及中国港口的协议无效,撤消其订立的自2007年5月15日起在中国华南地区提高THC收费标准的协议;IRA、IADA各成员公司不得执行IRA、IADA分别于2007年5月15日起和2007年6月1起在中国南方地区提高THC收费标准的协议。 然而,潘律师仍然担心,船运组织可能将行动进一步升级。“他们不可能就此鸣金收兵,由于交通部指船运组织申报涨费备案的程序不合法,他们或将重新依正常程序提出涨费要求。 业界声音 货主企业联合抵制恐难实现 此前,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企业协会和广东省国际贸易货主协会联合发表声明,认为船运组织肆意乱提价严重违法,并呼吁进出口厂商、贸易商及货代企业拒付THC费用。然而,数家进出口厂商负责人昨日均向记者表示,由于订单早已签订,企业需要履行合同如期出货,因此不可能拒付THC费用。“只能与运输公司协商,希望取得一个合理的价钱。”一名负责人如此表示。 某成衣出口企业负责人叶先生对记者说,THC降价对出货量大、货值低的企业影响较大,但服装属于货值高的行业,THC费用分摊到一个货柜的服装产品上,幅度并不算太大,影响相对较少。“对于企业来说,不从这里出货而转为到另外一个码头出货,之间的费用差额可能远远超过THC的升幅。”叶先生更提及,对于中小企业来说,每月出货量不大,根本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 事实上,海运动脉早被外资控制。1997年,一些洋班轮公司在华南的广东、广西、云南和海南地区向外贸货主收取额外费用,此时的洋班轮已在该四省区占据70%多的市场份额,绝对垄断优势已初步成型。 广东省外经贸协会潘律师也承认,进出口厂商、贸易商及货代企业联合起来拒付THC费用的可能性很小,作为协会,只能号召和呼吁企业争取合理的权益,抵制无理涨费。他提醒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个别航运公司可能仍会要求加价,国内货主企业可以收集有关航运公司强行征收THC的证据,保留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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