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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大限 达能是否举诉讼大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5月09日 09:46 华夏时报

  今日大限 达能是否举诉讼大旗

  达能娃哈哈高层昨召开董事会议做最后博弈 今日大限 达能是否举诉讼大旗

  作者:孙杰

  今天,是达能给娃哈哈中方管理层30天的最后期限,“如果中方管理层在30天内不采取积极行动促进事件解决,达能将启动法律程序,以保护合资公司资产”。而就在昨天上午,娃哈哈和达能再次召开董事会议,对该事件做最后的博弈。

  对于昨天的洽谈内容和结果,达能、娃哈哈双方均保持缄默。娃哈哈内部人士透露:“由于浙江省政府已经通知双方,事情未解决之前,不能再在媒体面前说话,所以我们必须听话,现在不能透露任何消息。”截至记者发稿时,达能和娃哈哈的负责人均未透露任何消息。

  达能是否会启动法律程序

  到现在,我们最关心的当然是达能为宗庆后设定的时间大限到期,“已经很愤怒”的达能会否立即启动法律程序起诉宗庆后?

  似乎所有的观点都认为,答案是否定的。因为达能显然想本地化就要拉拢民心,给予中方足够的时间,同时给自己足够的时间寻求和解的渠道。

  国策律师事务所张浩律师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达能今天之后起诉宗庆后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因为达能要考虑娃哈哈的品牌在中国人心中的分量,同时达能要本地化,必须谋求和解,况且他们已经等了10年,也不会在乎这一时。

  另外,张律师认为,其实外资不怕诉诸法律,更希望在中国败诉,因为一旦在中国因为地方保护主义败诉,他们就可以到WTO仲裁法院进行申诉,由于达能和娃哈哈的合同是合法的,中国又是WTO成员国,仲裁法院就会对成员国进行协议制裁,这对达能可以说是很有好处的。

  其实,早在4月9日,达能便郑重发出通知函,其亚太区总裁范易谋当时表示,如果中方管理层在30天内不采取积极行动促进事件解决,达能将启动法律程序,以保护合资公司资产。接着,4月23日下午,双方在杭州娃哈哈总部举行了一次正式会面,会面的双方包括范易谋和娃哈哈掌门宗庆后,但会谈最终不欢而散。

  昨天的密谋会否使事态出现转机,我们期待双方今明两天能给外界一个交待。

  宗庆后追悔莫及的根源

  其实,宗庆后一直声称自己中了达能“精心布置的圈套”,而这个圈套达能在10年前双方合资之初就已然埋下。

  娃哈哈4月13日发出的“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的事实真相”的声明称,1996年,香港百富勤与娃哈哈洽谈投资合作,随后拉进来战略合作者达能集团。在正式签订合资公司合同时,“改为百富勤与达能在新加坡组建的金加投资公司投入,形成娃哈哈占49%、金加公司占51%的合资公司”。1998年,百富勤将股权出售给达能,金加投资公司变成了达能独家控股公司。“百富勤出售股权给达能时,由于其是出售金加的股权,因此,根本不需征求中方的意见,中方亦没有机会取得控股权。”

  这样看来,达能10年前就有预谋地为中方设计了一个陷阱,实现了其资本控制的目的。同时,非合资企业已经存在七八年,达能却宣称自己一无所知,显然不能令人信服。达能耐心等待这些非合资企业长大,然后坐收渔翁之利。一旦宗庆后不答应,就像当初达能和光明一样,达能允许光明在两个菌种的

酸奶中无偿使用“达能”
商标
,而此后数年中,达能一直听任光明超越这一权限,直到可以增持光明股份的机会来临:达能提出的受让价格不被同意,它将起诉光明违约。

  这就是达能的聪明之处,也是宗庆后追悔莫及的根源,毕竟宗庆后是辛辛苦苦创建起来的非合资公司的“土皇帝”,现在位子不但难保,自己的心血也将为他人做“嫁衣”,显然宗庆后要做最后一搏。

  谁为娃哈哈的“失误”埋单

  如果达能的做法果然是多年的精心安排,是一个圈套,那么也只能怪宗庆后当初没有擦亮眼睛,因为和约是他亲手签订的,也是他违约在先。

  宗庆后真的是为当年签署的合同后悔了,“由于本人的无知与失职,给娃哈哈的品牌发展带来了麻烦与障碍,现在再不亡羊补牢进行补救,将会有罪于企业和国家!”

  对此,全国工商联并购公会会长王巍表示:“我看到两个娃哈哈的老板,一个是希望调动社会情绪给自己毁约创造条件的小商人形象,一个是忧心忡忡关注经济安全的大企业家形象。前者不惜将达能代表的跨国公司群体在中国的经营统统打上掠夺财富的印记,过河拆桥,根本抹杀全球化为

中国经济能力和民众福祉带来的巨大好处。后者则希望代表正在崛起的本土企业家群体要求全球化中正当的权利。当两种形象集结在一位企业家身上时,我便深感不安了。”

  那么政府会不会干预此事,如宗庆后所愿,用政府的力量,迫使达能妥协,从而减轻自己的“负罪感”,也保住自己这么久以来创建的成果?

  对此,曾经是娃哈哈经销商的田先生表示,他在浙江的好友告诉他,浙江省政府决定保持中立态度,也就是政府不会为宗庆后出面。毕竟政府要考虑在国际上的声誉,不能为了地方品牌的保护主义而损失在国际上的名声。

  律师张浩也表示,这件事最好的结果就是和解,达能和宗庆后各让一步,无论对达能、宗庆后或者是政府方面,都是最好的办法,否则如果宗庆后继续坚持,结果绝对对他没有什么好处,也不会达到他所希望的目的。而达能继续坚持,也会有损在中国人心中的形象,即使最终胜利,也失去了“人和”,得不偿失。

  声 音

  民族品牌

  如何与国际资本共舞

  娃哈哈反击达能收购使得“合资中如何维护民族品牌的自主性”再度成为焦点。联想到同样牵手达能却落败的乐百氏,两个相似的本土品牌何以命运迥异?本土企业与外资豪强各应反思什么?

  我们不得不重新思考两个问题:一是本土企业为什么要引入国际资本?一是本土企业采用何种形式与国际资本合作?

  对于这两个问题,乐百氏创始人之一何伯权早在2001年做出过回答:“和达能的合资,目的并不是交给外国人去发展,而是借助外资令中国自己的企业更好,令中国的经济更好,令更多的外资进来,解决更多的就业,能有更多的税收,企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但何伯权似乎过分相信跨国公司的能力和善意,忘记了这次并购仅仅是他们全球战略布局的一小部分,而且还有管理水土不服的弱点。

  何伯权先是大手笔地卖掉了乐百氏92%的股份,接着因为经营理念与达能不合,不得不含泪离开乐百氏。何伯权的离去,看似对股东负责,实则对股东极不负责。因为只有他和他的领导团队,更了解这个一手创立的企业,更了解与他们并肩战斗的企业员工,更了解特殊的中国市场和消费者,他们的离去,注定了企业的溃败,股东也因此受到连累。

  与何伯权不同,宗庆后对品牌经营权近乎蛮横死守。

  在所有与达能的合资项目里,宗庆后始终没有放弃“三个坚持”:一是合资不合品牌,而且合资公司使用“娃哈哈”品牌必须有偿付费;二是娃哈哈全权经营,达能没有派一个人进入管理层;三是凡合资企业中无论在职或退休员工不丢弃一个人,全盘接收。——即便如此,机敏的宗庆后也依然忽略了协议中达能对娃哈哈品牌自主使用的约束,为今日之争埋下了祸根,可谓百密一疏。

  由此,自始至终达能的投资都只局限于娃哈哈集团的生产领域,就像是出钱和娃哈哈一起建生产车间,娃哈哈集团下属的销售公司向这些合资的生产车间购买产品。达能就从这些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分得他们51%的利润。即便如此,达能也不能说不乐意,因为娃哈哈在水世界的表现已经让达能赚得钵满盆盈。

  乐百氏衰落的警示意义在于:民族品牌的自主权是最可宝贵的,不容轻言舍弃“主权”,一切的交易应以此为底线。充分认识这一点,在品牌为王的今天,显得尤为重要。而要做到这一点,最根本的是要保证对合资企业的控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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