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
|
|
湖北严查温交集团违法分包行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8日 10:21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李忠澜 报道 2007年3月8日,本报以《偷工减料,随岳南高速温交段疑塌陷隐患》为题,披露温州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交集团在承建随岳南高速公路一期土建工程第四合同段期间,违法分包工程导致严重偷工减料的行为,湖北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湖北省交通厅立即组成了由基建处、质监局、重点办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调查组赶赴现场展开调查,同时致函本报,感谢对湖北省交通建设事业的关心和监督。 4月5日,湖北省交通厅对全省各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厅直各单位、各市州交通局(委)印发《关于温交集团在随岳南高速公路项目违法分包行为的通报》,通报说:温交集团在承建随岳南高速公路一期土建工程第四合同段期间,擅自将塑料排水板软基处理分包给深圳市亚明公司和连云港发阳基础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其中深圳市亚明公司没有施工资质。2007年3月,其违法行为被《中国产经新闻》曝光。为了进一步规范该省交通建设市场秩序,经研究对温交集团予以通报批评,其信用等级降为D级;湖北随岳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对温交集团随岳南项目部处以15.99万元罚款,在项目全线通报批评。 3月8日本报报道发布以后,新浪、百度、中国高速网、财经资讯等各大网站纷纷予以转载,引起强烈反响。全国各地读者通过各种方式热评本报报道。一位“冷眼观天下”网友说:“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国家的工程建设费用就是这样被一些无良公司盘剥以致真正的施工企业却无利可图更可恨文中所说的温交集团竟敢把工程交给无施工资质的企业真是胆大妄为”;一位读者给记者发来电子邮件:“如文中所述的事例并非个别现象,说明政府加强对交通建设市场秩序的监管是多么的重要,更需要像《中国产经新闻》这样的报社敢于揭露、敢于批评的勇气”;山东省的一位老干部写信给本报说:“高速公路建设是国家的百年大计,像文中所说的温交集团那样偷工减料,将给国家留下巨大的经济隐患,必须坚决予以严肃查处和纠正,对这种违法行为的姑息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发表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