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新浪财经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中央财政继续直补农家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24日 01:55 中华工商时报

  东部每家4000元 中西部东北每家6000元

  记者今天从商务部获悉,2007年中央财政继续对农家店建设进行直接补贴,对配送中心进行贴息,较2006年不同的是,2007年统一了乡村两级农家店单店补贴标准,对承办企业在东部地区建设的每个农家店补助4000元,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每家补助6000元。

  在商务部、财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2007年度“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指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农家店货架、电脑、装修、牌匾及配送车辆等硬件设施建设和农家店店长培训等工作。

  其中,对承办企业建设或改造配送中心的金融机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予以1年贷款利息补助。东部地区贴息率不超过4%,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不超过5%。

  在资金拨付程序上,2007年继续采取预拨的方式,将2007年各地农家店补贴资金的60%预拨到各省级

财政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对在去年12月31日前建设完成的当年项目进行验收,并根据实际验收结果向

商务部、财政部提交资金清算申请。财政部会同商务部根据各地项目实际验收结果,对2007年度项目进行资金清算。

  据了解,对于骗取、挪用或截留“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资金的任何单位,财政部、商务部将全额收回资金,核减直至取消所在地年度资金,并按有关文件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或涉嫌触犯国家法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或单位的责任。【记者辜王景23日北京报道】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