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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即将挂牌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7日 10:14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记者赵晓兵报道:近日,民航总局发布了公示文件,海航集团运输版块下属的四家子公司将合并,并更名为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其注册地址为海南省海口市海秀路29号,基地设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大新华终于浮出水面。 4月12日,民航总局运输司发布了《关于为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颁发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的公示》,就海航集团于2004年7月12日发起设立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进行公示。海航集团即将组建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作为组建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的引资及操作平台,待海航集团运输版块下属的海航股份、新华航、长安航、山西航进入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后,再将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新组建的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86亿元,其中: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代表海南省政府以现金投资15亿元,持股48.614%;海航集团以现金和股权出资5.88亿元,持股19.068%(其中除了2.5亿元的现金外,还包括海南航空11.85%股权、长安航空12.65%股权;海航扬子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2.5亿元,持股8.102%);索罗斯的Starstep Limited以现金和股权投资5.75亿元,持股比例18.636%(包括2500万美元现金和占海南航空总股本14.8%的流通B股股权);海南琪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现金和股权投资1.72亿元,持股5.28%。新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陈峰。 截止到目前,该公司已获得国家发改委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商务部关于合资合同和章程的批复,并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已向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租赁3架B737-800飞机,以首都国际机场作为基地机场,从海南航空调入飞行人员45人,以及部分维修、签派、乘务人员,符合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标准;已与首都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基地机场地面运营保障协议;民航总局适航司已批准其企业标志、飞机外部喷涂方案;华北空管局已同意其使用131.25MHZ作为其航务管理频率,并与民航数据通信有限公司签订了《地空数据链通信服务合同》;民航总局空管局已为其指配了中英文无线电呼号(中文呼号为新华,英文呼号为GRAND CHINA)和三字代码GDC;已与海航签订使用二字代码HU和三字结算码880的协议。 据海航有关方面人士透露,即将在北京挂牌的新华航空控股有限公司实现了海航集团四家运输公司的统一运营,由多法人变更为单一法人,运力集中调配,在运输、飞机维修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据悉,新公司即将以首都机场为运营基地,主要执飞国内主要干线和国际航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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