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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酝酿直销企业管理新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6日 02:42 第一财经日报
年内或可逐步完善 郝倩 在直销企业获牌之后,对其监管进入一个空挡期,为了把握获牌直销企业的动向,并进行有力管理,日前,国家工商总局重点研究起草《直销企业经营活动指引》,以此细化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如直销企业登记、分支机构与服务网点设立、信息披露、直销员的招募与培训、产品的销售活动和计酬等。 业内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透露:“为了相关细则的逐步出台,商务部以及工商总局也在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工作,探讨实施意见。”他估计,一年之内,相应的法律法规与实施方案应该可以逐步完善。 记者了解到,在国家《直销管理条例》出台前后,商务部以及国家工商总局已经陆续出台了《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以及《直销行业服务网点设立管理办法》,这两个《办法》都对直销企业信息报备以及网点设立各方面的实施方式进行了规定。 “根据操作步骤,在商务部‘批准’之后,获牌直销企业就需到工商部门办理注册变更,在经营方式中增加‘直销’,并根据商务部的批文,设立分支机构。但是,究竟如何操作,由哪些部门进行后期的设立和管理工作,都还没有具体明晰。”一位资深直销人士对记者分析说,“主要还是一个贯彻执行的问题,需要理顺从国家到省、市县的管理架构。” 但是,根据业内获牌直销企业的运营现状,在获牌之后,还是有一些具体的实施方式没有明晰。也就是说,在从商务部到工商总局的这一“准入”到“监管”的过渡中,还存在制度的空白点。例如,根据规定,直销企业需要对外披露其分支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服务网点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负责人。但是,在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方面,相应的监管机构还没有理顺关系。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也于日前对外表示:“进一步明确基层工商所、县(市)区工商局、地(市)工商局、省工商局的责任和工作重点;加强直销监管制度建设,建立直销企业信用档案,推进企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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