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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鼓励开发商建设经济适用房 可享受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4日 11:25 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广州四月四日电(记者 陈建)日前,广州市政府引导和激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自有土地或参加公开竞争参与经济适用房建设,只要开发商把现有居住用地在今年内投入经济适用房开发建设,并于今明两年投放市场,不仅可以享受建设经济适用房有关优惠政策,还将得到优先服务和更多激励政策。

  据悉,广州以前的经济适用房都是由政府主导建设,现在提出鼓励开发商建设经济适用房在广州还是头一遭。对此,相关部门表示,制定该政策的目的是利用社会力量,加快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速度,尽快解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而如果仅仅依靠政府力量建设,在短时间内还很难拿出足够的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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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赵卓文认为,政府鼓励开发商建设
经济适用房
是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降低
房价
,又能保证房屋品质的好方法。他指出,以前很多市民不愿购买政府主导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很大程度上的原因,是从经适房的设计、施工、质量都不如商品房。

  据相关部门称,此前广州一些知名开发商也向国土房管局表达过建设经济适用房的意愿,他们表示尽管建设经济适用房利润低,但社会效益高,能提升企业的美誉度。但记者注意到,开发商们所说的经济适用房是政府出地开发商参建。

  广州著名地产专家韩世同指出,要求开发商用自有的商业用地来建设经济适用房是不可能的。因为经济适用房的利润非常少,相同的投入利润却少得多,作为逐利的商业运作企业,又有谁愿意?同时,由于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者是介乎买商品房和廉租房之间的阶层,将有可能导致这部分人买经济适用房而不买商品房,眼睁睁看着需求量流失,开发商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可以说,开发商从心底里是非常抵制经济适用房的!”

  韩世同建议,政府在开发的时候可以“软硬兼施”,既采取在政策上优惠,同时也可以对此给予高的社会评价;如果最后还是无人问津,政府可要求开发量大的发展商承担一定的社会义务,按照企业之前的开发量来比例分摊义务。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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