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漩涡中的美邦亚联酒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03日 17:58 《法人》

  曾被媒体广泛报道的 “嘉利来大坑”,眼下已经变成了结构封顶的美邦亚联酒店。值得关注的是,开始预售的该地产项目竟然没有施工许可证!昔日装满了利益博弈故事的大坑已经演变成价值30亿元的北京CBD黄金地产,背后的博弈远未结束,法律的权威仍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漩涡中的美邦亚联酒店

  ◎文/本刊记者 吕冰心

  位于北京中央商务区(CBD)的“嘉利来大坑”静悄悄地变成了已经结构封顶的美邦亚联酒店。不久前,“2006年北京房地产销售十强榜”榜单显示,北京美邦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所开发的美邦国际中心项目以逾11.5亿的销售金额,荣登“2006年度商业销售金额十强榜”的“探花”之位。据权威机构评估,随着北京市房地产市场2000年以来的持续火爆,这个项目目前的市场价值已经达到30亿人民币。

  从销售“探花”到“退房冠军”

  来自北京市建委《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发布的预售公示信息引起了记者的关注:该项目目前的退房率达47.45%,成为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的退房率“冠军”,而同期该项目销售单价下降了12.3%,在供销两旺,价格节节攀升的北京房地产市场显得极其突兀。

  信息表明,截至2007年3月21日,北京美邦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美邦亚联酒店商业写字楼期房签约统计情况是:已签约31套,面积 63078.5平方米,成交均价11600元/平方米,涉及金额5亿多。但是,2007年3月8日的预售公示信息却显示,已签约182套,面积 83367.96平方米,成交均价13229元/平方米,涉及金额11亿。《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显示该项目的退房信息多达186条,整整占了10个页面。为什么在10多天的时间里,该项目的销售数量会大幅缩水,销售价格也明显走低,这样的数据实在令人费解。

  而且,美邦亚联目前登记的销售单价只有同区域楼盘价格的三分之一不到。在北京市建委的销售公示中,与美邦亚联项目仅一条马路之隔的昆仑公寓销售单价却为46380元/平方米,同区域的其他商业地产项目销售价格也都在4万元以上。

  就美邦亚联的价格问题,《法人》记者打通了美邦亚联办公室的电话,工作人员的答复是,“对面盖的是公寓,我们盖的是酒店写字楼。”而记者进一步询问价格偏低的原因时,其则表示,“我不方便透露太多。”并告知了售楼处的两个联系电话,但是,这两个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美邦亚联项目背后到底发生了什么?

  美邦亚联酒店遭遇“证件门”

  在记者进行采访过程中发现,这样一个令人瞩目的项目目前竟然没有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美邦亚联酒店商业写字楼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河商圈、朝阳CBD(中央商务区),占地2.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聚集着燕莎友谊商城、希尔顿饭店、凯宾斯基饭店、昆仑饭店等高等建筑,未来的使馆区也将建设在马路对面,可谓是黄金地产项目。

  从该建设工程告示牌上看到,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是北京美邦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是中铁二局集团公司。据了解,这项工程从2005年3月便开始大面积施工了。

  而根据北京市建委网站上查询到的信息来看,北京市建委给美邦亚联酒店商业写字楼工程的施工许可证是2005年6月9号颁发的,而且注明只是地下部分的施工许可,也就是说建委并没有颁发地面施工许可证。虽然该项目没有建设施工许可证,却已经在预售中了,更加不可思议的是,2005年5月9日,北京市建委还给该项目颁发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就建设工程许可证一事,美邦亚联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接受《法人》电话采访时却表示,“我们有建设工程许可证,要不怎么盖楼?”而当记者提出,该项目是否只有地上部分的施工许可证,而没有地面部分的施工许可证时,其表示,“不可能!”

  美邦亚联酒店商业写字楼到底有没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呢?我们试图电话联系北京市建委进行采访,其新闻中心工作人员的回应是,“对个案没法作出答复,相关情况可以从建委网站查询。”然而,通过一家权威媒体拍摄的内部资料,我们获得了相关采访情况。北京市建委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娄世龙确认,美邦亚联项目没有地面施工许可证,至于没有颁发此证的原因,其说法是:“这个项目的归属权出现了纠纷,北京美邦公司在申请办理时,手续不齐全。”而针对美邦违法施工的事实,娄世龙副主任同时也表示,“北京市建委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曾在2006年3月份正式下发过停工通知书,但是事实上并没有停工。这个事现在不是我们这个办公室一个处长能左右得了的,上至商务部,下至商务局。这个事情比较微妙,市里面领导对这个事情处理的方式,所以有些东西,我们也不敢轻举妄动。”

  根据北京市建委网站公布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申请材料清单》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要提交的材料至少包含:“国有土地使用证(验原件留复印件)、出让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已交清全部出让金证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及地价款交纳情况核实涵)以及北京市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据利害关系方香港嘉利来公司的代理律师李刚对《法人》的介绍,在预售许可证颁发之前,香港美邦公司一定没有按照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因为北京美邦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一直是处于冻结状态,直到2006年7月,才取得北京市朝阳区第10243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而出让合同和已交清全部出让金证明仍然留存于香港嘉利来公司处,美邦不可能提交原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更是至今都没有颁发。甚至,2005年6月9日颁发的《地下部分施工许可证》也是在2005年5月9日颁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

  李刚指出,正因为美邦亚联项目在相关证件上的先天不足,使其产权存在极大的不确定性,理性的买家在进行了审慎调查以后,是绝对不会买这样的房子的。

  “美邦亚联酒店商业写字楼实际上是由中铁二局垫资实施的,为了掩盖这一事实,美邦公司实际上是在进行虚假销售,因为其销售价格甚至低于开发成本。” 对于该项目预售数据的剧烈波动,香港嘉利来公司进一步向《法人》介绍。

  美邦亚联酒店商业写字楼的“列车”似乎已经脱离了法律轨道。而要真正解开美邦的谜团,还要从为诸多官员、专家、媒体所关注的嘉利来股权争议事件说起。

  “嘉利来大坑”由来

  “2000年,嘉利来项目五证俱全,因此,整个股权大幅度增值,这时,就有社会的恶势力开始觊觎我们这个股权的增值部分,想吃掉我们占项目60%的股权。” 谈到该股权争议事件的原因,香港嘉利来公司穆军董事长气愤地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1995年经政府批准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恒业房地产开发公司、香港嘉利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开发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昆仑饭店门前的2.4万平方米的土地,并筹建“北京嘉利来世贸中心”。香港嘉利来占60%的股权。后由于遭遇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工程陷入停顿,并形成了数百家媒体关注的“嘉利来大坑”。

  2001年,北京二商集团以香港嘉利来公司未出资到位为由,向北京市商务局申请变更合作伙伴,北京市商务局做出627号批复予以认可。后北京市工商局依据该批复办理了变更登记,将外方股东由香港嘉利来公司变更成为香港美邦公司,将北京嘉利来公司变更成为北京美邦公司,香港美邦公司占60%的股权。

  嘉利来公司不服,向商务部申请行政复议。商务部做出了撤销北京市商务局627号批复的67号行政复议决定,责令北京市商务局立即恢复香港嘉利来公司的合法权益。

  然而,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内,北京市商务局并没有执行这份已生效复议决定。据此,2003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督办函,国家商务部于同年8月、12月两次责令北京市商务局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就在距商务部通知的最后期限到期的前三天,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超过法定审限一年之后做出了撤销商务部的67号行政复议决定的一审判决。这也成就了建国以来第一次中央政府部门因纠正地方政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而败诉的“具有历史性意义”的大案。

  后商务部和香港嘉利来公司分别提起上诉,二审裁定撤销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此后第三天,北京二商集团撤回起诉。

  至此,商务部的复议决定就已经产生了不可逆转的法律效力,同时否认了美邦的股东地位。很多关心该案的人士以为,嘉利来公司也将恢复其股东地位。

  但是,北京市商务局未执行国家商务部的67号行政复议决定,并未重新下发恢复北京嘉利来公司各合作方股东地位的书面通知,也未撤销北京美邦公司批准证书。

  直到现在,博弈仍在进行。

  谁是受益人

  应该说,北京二商集团是嘉利来案件的核心当事人。作为国有资产经营者,其在嘉利来股份争夺案中扮演了一个奇怪的角色。其更改了北京嘉利来公司合作伙伴,但是,其股份并未增加,也就是说,国有资产并没有得到增加。那么,是什么促使北京二商为了更换股东四处奔走,甚至不惜把商务部“拉下马”呢?

  根据香港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显示,香港美邦在2001年6月15日开设账户,总存款额低于八位数字,也就是说其存款不到1000万港币。

  “香港美邦是为了继承嘉利来权益的一个‘影子公司’。2001年开始梁军以及国洪起和二商联手运作,开始他们找香港美邦作抢夺股权的影子公司,从北大青鸟拆借1亿元来完善所谓注册资本。后来商务部出面撤销了627号批复,北大青鸟害怕出事急于收回拆借资金,国洪起便出面,出了1.66亿将香港美邦控制。国被捕后,现又将香港美邦以2亿元转给梁军。”香港嘉利来公司穆军董事长向《法人》透露说,多家媒体的报道也映证了穆军的说法。

  《法人》从香港注册登记署的查询资料中也看到了香港美邦的董事由董平等人变成国洪起、国红新兄弟,后又变成了目前的梁军、田文英等人的记录。

  关注该案件的专家分析称,在这场股权争夺大战中,美邦公司的控制人以及处于“微妙”关系中的“当权者”才是此案的操控者,也是受益者。眼下,北京市相关部门实质上处于骑虎难下的局面。据《商务周刊》报道,美邦亚联相关负责人担心,如果美邦亚联出局,将引起系列连锁反应:美邦亚联已与多家公司签订了6万多平方米的预售合同以及酒店经营管理合同,一旦工程无法按时完工,公司将陷入一系列经济纠纷;而工程施工方中铁二局两千多外地民工,也会因美邦亚联停付工程款而拿不到工资。这些经济纠纷和社会问题,随着合作公司合法身份的取消,都会转移到政府身上;而美邦亚联的两大股东香港美邦和安华公司,也会向北京市商务局提起行政诉讼,从而使政府部门再次陷入官司困局,“这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

  因此,根据利益逻辑,如果想要避免一系列纠纷和社会问题,唯一的可能就是承认美邦的股东地位。

  “这是强盗逻辑,违法行为不应因为所谓既成事实便免于追究,非法所得也不应因此而受到保护。”一位关注此案的学者认为,“美邦亚联担心的‘连锁反应’是可以依法避免和解决的。事实上,商务部撤销北京市商务局627号批复的行政复议决定书在2002年7月便已送达了包括北京二商集团、北京美邦亚联公司、香港美邦和安华公司所有相关当事人,香港美邦自此既已被判出局、北京美邦亚联公司失去合法存续地位的结果他们应当知晓,理应依法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他们明知北京美邦亚联公司违法存续,却仍延续经营,恶意制造既成事实局面,就是试图以此为落实执行商务部复议决定设置障碍。而北京市商务局至今未按照商务部的要求履行复议决定,未依法撤销北京美邦亚联公司批准证书客观上为违法行为持续创造了条件。”

  艰难维权

  对于北京市商务局、北京市工商局及北京市建委三部门拒不履行商务部《复议决定》的行政不行为,嘉利来公司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或直接不予受理,或以香港嘉利来公司与被诉行政行为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由裁定驳回。

  穆军表示,北京市商务局非但不执行商务部行政复议决定恢复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原股东法律地位,竟欲对还未办理恢复手续的北京嘉利来房地产有限公司实施特别清算。无奈之下,嘉利来公司再次寻求司法救济,在北京市高院未予回应的情况下,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申诉。

  而据长期关注此案的

人大代表介绍,最高人民法院收到申诉材料后认为,嘉利来公司在北京市高院提起的行政诉讼符合法律规定,北京市高院应予受理和审理,遂于2006年12月向北京市高院正式发函,要求北京市高院审理此案,但北京市高院至今仍未立案审理。

  针对此种执法、司法现状,一些人大代表和专家颇为愤怒和不解:“北京市商务局、工商局、建委等相关政府部门在无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拒不执行上级机关行政复议决定并纵容违法侵权行为本身即属违法行为,而北京市地方法院对于当事人要求政府机关履行法定职责、依法行政的正当诉求不但不予以支持,反而竟不予立案,直接剥夺当事人的起诉权,实属罕见!而且,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对公权力的滥用也纵容了美邦亚联的违法行为,最终会使美邦亚联的‘出轨列车’走向深渊。”

  至今,各界对该事件的关注持续的升温。自2003年以来,每年的全国两会上,均有数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上书中央,要求有关机关纠正“嘉利来”案件行政执法、枉法裁判的黑幕。而来自刚刚结束的2007年两会的消息称,在本届两会上,百余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再次关注嘉利来案,全国人大常委、香港民建联主席马力先生、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女士等分别上书全国人大反映嘉利来案。全国人大常委、中科院党组副书记方新等代表向大会提交了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建设部的意见和建议。

  中国政法大学马怀德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这个案件透视出中国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和企业的一种深刻关系。它会影响政府的形象,也就是政府做出的决定,如果得不到有效的执行,要么就是政府诚信出了问题,要么就是政府决定的

执行力出了问题;同样也会影响企业,因为企业在信赖法律的情况下,寻求复议或者诉讼的程序,来救济自己的权利,当得到有利于自己的裁判时,又得不到执行,那么企业会丧失对法律的信心,也会影响企业本身的经济利益。

  危机四伏、处于漩涡中的美邦亚联项目未来如何定局?嘉利来的权益诉求如何回应?如何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恢复相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确实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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