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黄河水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5日 16:21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杨光 郑州、濮阳报道

    2007年2月底,本报收到一封来自知情人士的举报信,信中举报,世界500强企业——法国苏伊士水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中法水务与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合资组建的郑州中法合作公司,涉嫌偷引黄河水。

  该知情人士提供的中法合作公司的原始生产记录表明,公司运营6年来,累计从黄河引水量竟然少于对外供水量,两者之差竟然高达5000万立方米以上,而这还没有计算自来水生产过程中的自然损耗。

  这5000万立方米“无源之水”如果按照国家计委、国家发改委有关黄河取水价格的相关规定,每立方米非农业用水的黄河取水价格为0.046-0.092元计算,该公司少交黄河取水费200万-450万元。而2000年至今,郑州居民用水价格由1.1元/立方米涨到2.45元/立方米,如果以平均1.9元/立方米的价格估算,这些水卖出去后的价值接近1亿元。

  为此,本报记者两赴郑州,意图解开这“无源之水”的秘密。

  “中法迷局”——黄河之水天上来?

  “当我置身于6年来成堆的数据资料中的时候,您可以想像在得出结论后的惊讶。极具常识性的问题,在这里却正负颠倒。而当你运用市场经济价值予以粗略推算的时候,这种惊讶在某一时刻上升为了一种恐慌、甚至愤怒。”

  知情人士用这样的语言来形容多年来中法水厂在引取黄河水上暴露的问题。

  密集而专业的数据对任何从事水供应行业之外的人来说都形如天书。但是知情人士根据黄河引水日报及河南黄河河务局国黄[2000]52006号报等资料中得出:截至2006年末,花园口水源厂(取水口)即郑州中法原水有限公司6年取水量合计40113.28万立方米。

  而郑州中法供水有限公司的内部资料显示的中调水量即出厂供水量上,各年出厂水量却远远高于取水量,6年累计供水达45610.716万立方米。

  供大于取!这样的情况在类似水生产之类的消耗性生产行业中并不多见,中法合作公司的专业人员告诉记者,从黄河取水到成品水出厂,前后需经过沉沙、过滤、加药等不下十个步骤,期间将会有相当一部分水因生产而被消耗,以上述取水量推算,在此产生的工艺耗水量保守估计在每天1万立方米左右;供大于取,显然不可能成立。

  如果以每天1万立方米的工艺耗水量计算,6年工艺耗水量为2190万立方米。而即使忽略这2000多万立方米的工艺耗水量不计,该水厂6年供水量总和也已远远超出了其6年取水量总和,足足5497.436万立方米来之无源。

  难不成黄河之水真的是从天上来?在设法联系到郑州中法合作公司总经理李大勇后,对方却以需要内部磋商考虑为由谢绝了记者的采访。

  实际上,作为黄河流域水资源综合规划、治理开发、统一调度和工程管理的专职机构的黄河水利委员会,从2002年至今,已三次起诉中法水厂,起诉原因均与水费有关。取水量、欠费,成了长期以来双方交涉最为频繁的话题。最近的一次起诉在2007年2月,起诉原因亦因虚报水量而引发。

  处境尴尬的黄委会

  “实际上,在引黄监督和原水费用收取方面,黄委会一直处于被动甚至弱势,这与历史遗留问题有很大关系。”黄河水利委员会供水局局长王宏乾分析。

  河南省80%以上的用水都来源于黄河,多少年来“自古黄河天上水”的观念一直为人们认同。1980年代以前,黄河用水基本上是不收费的,但随着水资源日益缺乏、黄河水域因过度取水而经常断流,黄河流域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此国家计委在2000年下发2055号文,首开黄河取水收费,当时农业用水价格为1.2分、非农用水价格为4.6分。但用黄河水还要收钱的观念并不为人们接受。

  2002年黄委会专门设立了水资源管理与调度机构,对所有引黄口门实施监督、控制,虽然黄委会被赋予了此项权力,但却很难履行职责。

  其原因在于,1990年代以前,引黄口门多为地方自建,引黄口的计量设施、闸门关口也都是地方自行配置,作为黄河水权机构的黄委会供水局很难插手其中,没有自己的计量设施,没有控制引水量的闸门关卡,得到的引水量数据完全靠单方面提供,很难保证其准确性,监督则更难于下手。

  2002年以后对于修建引黄口门,黄委会具有其中一项审批权,得不到审批则不能修建。但在2002年以前修建的引黄口门上,如果想要装上自己的计量设施、控水闸门予以监督就很困难。

  “这就好比秤杆子掌握在买方手里,称出的重量却又不让卖方看。说多少就是多少,给多少钱收多少钱,天下有这样的买卖关系吗?”在谈到原水费用的收取时,黄河水利委员会下属的河南黄河河务局供水局局长刘尊黎说,“而且到目前为止,没有明文规定说地方不能自建引水口。”

  自正式收费以来,黄河河务局供水局就曾先后多次与当地自来水机构协商不成而走上法庭。

  记者看到的一份2006年12月11日的民事起诉状上书:原告河南黄河河务局供水局因被告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拖欠水费共计1251200元及滞纳金126900元向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中说明:2005年,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调整黄河下游引黄渠首工程供水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582号文),河南省发改委和黄委会及时转发了该文件。但在通知被告后,被告总是找各种借口不交,到目前为止拖欠的调整后的水费款项合计已达1251200元。

  协商不成上法庭,一度成了供水部门追讨水费的无奈之举。

  姗姗来迟的秤杆子

  在持续多年“无秤”的尴尬后,2006年年底,经再次协商,黄河河务局供水局在郑州的第一处计量设施——花园口黄河河道取水闸门终于得以顺产。在黄河取水口,记者看到,三台水表分别对应三条引黄管道,24小时流量记录;并配备了供水局的业内人士24小时驻地监督。

  在计量设施的准确性上,黄河河务局水政处赵主任分析到,之所以派专人24小时监督水表,是因为自己的水表装在人家的地盘,要冒一定风险的。现在供水局已经就供电线路做了部署,输电线路单独分离出一条专供仪器线路,以保证计量设施不会因人为蓄意断电,而影响计量。

  王宏乾从技术层面分析,如若有意,即便不断电,也可以通过强磁干扰影响计量设施运行。“道高一尺而魔高一丈”,没有哪一种监督是万无一失的。

  “从装上计量设施后4个月统计出的数据来看,总用水量比过去增加了近20%,这从另一个角度反映出,水厂以前上报的水量报表中存在着漏报和虚报现象。”刘尊黎说。

  近日,黄河河务局修建的东大坝下廷抢险交通工程已正式开工,在加装计量设施后,该工程的建成意味着黄河权力机构将对黄河取水环节进行深度监控,以确保黄河引水安全。

  在谈到东大坝工程时,刘尊黎局长显得很高兴,该工程因其临近中法原水有限公司大坝提灌站取水口,在施工开始时,后者曾多次反映称其影响了中法原水的引水安全,但经专家团实地考察评估后,却得出了相反的结论。

  黄委会宣传部李肖强主任认为,若要根本改变被动现状,还应从大方面,从体制入手。管理、权限上不够细致,也是导致眼前尴尬处境的因素之一。

  刘尊黎说:从某种意义上说,并非一家水厂存在以上问题,黄河水权管理部门无法顺利加装计量设施,就意味着对取水量的掌握完全陷于被动,少报甚至虚报水量的现象,将长期存在。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