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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1635万元 抽逃1.05亿元资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15:53 法制日报

  普尔斯马特八高管集体获刑

  本报北京3月20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号称“美国零售业巨头”的普尔斯马特会员超市,2004年因资金链断裂而濒临倒闭,更爆出欠债总额高达20亿元、而高管抽逃资金1.1亿元的惊人内幕。今天上午,这起轰动京城的“普马”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普尔斯马特的八名高级管理人员合同诈骗1635万元、抽逃资金1.05亿元,依法被判处一年九个月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本报曾于2006年10月24日报道)。

  事实上,美国的普尔斯马特从未向中国国内投过一分钱,中国的普尔斯马特都是由北京人刘五一以特许经营的模式开办的民营企业,企业的法律责任完全由诺衡物流集团及一些关联企业承担。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普尔斯马特开始了它的大规模扩张。7年间,竟在全国开出了40多家大卖场,并利用中国

零售业的潜规则,大肆向供货商收取进店费、宣传费等各种费用。

  据原北京普尔斯马特会员购物企业中心运营总监、普尔斯马特中国企业首席运营官、联合总裁吴卫东在法庭上说:到了后期,普尔斯马特的债务越来越多,因为债主常常来逼债,总裁刘五一便把吴卫东推到了前面,坐上了联合总裁的位子。吴卫东的主要任务就是到处找钱还给供货商,据他自己说:“当时我每周都要筹到300万到500万元,应对各地供货商的讨债危机。但普尔斯马特的资金压力太大了,欠了20亿,自有资金却只有6个亿。”

  为了应对债务危机,刘五一又打上了各地银行的主意。据吴卫东说,刘五一手下的诺衡物流在北京市来广营农村信用社有承兑额度,他就伪造了购销合同,先后骗取了该信用社1635万元。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吴卫东、蒲济(原普尔斯马特中国企业执行副总裁)、孙波(原普尔斯马特中国企业资金部总监)、徐斌、吴宁(原普尔斯马特中国企业财务总监)、杨苍(原诺衡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等人受刘五一指使,分别于2002年2月至2004年5月间,将诺玛特控股有限公司、攀枝花诺玛特商业有限公司、哈尔滨诺玛特商业有限公司、新疆诺玛特商贸有限公司、遵义诺玛特商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金抽逃,抽逃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05亿元,致使这些公司无力支付经营场地租金、偿还银行贷款或履行贷款保证责任等。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吴卫东、孙波、季萍、赵一军四人,编造虚假交易内容,以下属公司或所在公司名义与金融机构签订承兑汇票承兑协议、贴现协议,骗取钱款,均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吴卫东、吴宁、蒲济、杨苍、孙波、徐斌受公司股东指使,在公司注册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均已构成抽逃出资罪。判处吴卫东无期徒刑,判处其余七人一年九个月至十六年不等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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