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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国际机场实施手提行李新规定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10:39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本网讯 从东航香港办事处获悉,从3月21日开始,香港国际机场开始实施最新手提行李规定,对手提行李内含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作出新的规定。东航提请各位从香港出发和经香港中转的旅客将此类物品打包托运。 规定要求,旅客随身携带的所有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均须以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盛载。任何容量大于100毫升的容器,即使并未装满上述物品,也不能通过保安检查。所有盛载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的容器,必须放在一个容量不超过一公升并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而且不显得挤迫,塑料袋必须完全封妥。在通过保安检查站时,旅客应将装有容器的塑料袋与其它手提行李分开,并另行交给保安人员以肉眼检查。每名旅客只可携带一个装有容器的塑料袋。所有药物、婴儿奶品/食品及健康所需的特别食品,经查证后可获豁免。 旅客可通过香港民航处及香港机场管理局网站查询更多有关的讯息。 http://www.hongkongairport.com/gb/sa/1155262291437.html http://sc.info.gov.hk/gb/www.cad.gov.hk/chinese/NSM.html(唐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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