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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雷可能仍需要约收购徐工科技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07:15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何军

  虽然降低收购比例后凯雷不再控股徐工机械,但是对徐工科技的要约收购义务可能仍需履行。

  根据最初协议,凯雷收购徐工机械85%的股权,从而间接控制徐工科技43.06%股份(股改前),由此触发了对徐工科技的要约收购义务。一年后,凯雷与徐工集团签署第一份修订协议,凯雷对徐工机械由绝对控股变为共同控股,因此,仍然触发要约收购义务。而最新协议中,凯雷持有徐工机械的比例降至45%,同时在董事会中占有少数席位,从这个角度看,凯雷不再对徐工机械拥有控股权。在此情况下,凯雷是否仍需履行要约收购义务,徐工集团副总经理王岩松没有给出明确答案,表示可以根据相关法规去判断。对此,相关中介机构也不愿发表意见。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收购人通过协议方式在一个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进行收购的,应当依法向该公司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目前,徐工机械持有徐工科技27.468%的股份,徐工机械控股子公司徐州重型机械有限公司持有5.975%的股份,两者合计持股量超过30%。

  知情人士透露,由于凯雷收购徐工案影响较大,而且股权调减是在多方压力下作出的。因此,即便凯雷在股比上已不具优势,但仍存在通过其他安排对徐工机械具有控制力的可能,所以凯雷仍有可能被要求对徐工科技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由于凯雷收购徐工机械时间跨度较长,徐工科技股价也从当初的3.92元升至昨日的15.49元。因此,如果凯雷继续履行要约收购义务,要约收购价格可能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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