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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非公36条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 01:34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姜雷 2007年2月27日,国防科工委下发《指导意见》。3月7日,国防科工委又下发了《若干意见》。不难看出,国防科工委对于军工行业的改革已经是箭在弦上。 国防科工委新闻中心人士告诉《财经时报》记者,出台上述指导意见,是对2005年2月颁布《国务院鼓励非公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即非公经济36条)的细化。在“非公经济36条”中,明确提出了“允许非公有资本进入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 来自国家发改委的消息显示,从2005年开始,与“非公36条”相配套的37个文件分解落实到相关各部委。到今年3月,相关的配套文件已经出台了25个,占三分之二。 《财经时报》了解到,早在 “非公经济36条”推出的半年时间内,国防科工委就将相关配套文件就已经上报到国务院。“但因为牵涉到多方面的利益纠葛及整合,政策制定层对于大规模领域开放的权衡,使得配套文件几易其稿。”曾参与意见制定的人士透露。“但全面开放的基调没有变,只是开放的步调可能会更缓和。” 从2000年开始,国防科工委就已经开始试点,逐步开放处于相对封闭的军品市场,部分民企也是在这个时间段加入了军品采购的行列。2004年4月,河北巨力集团被列入中国海军武器装备合格承制方名录,成为第一家民营军工企业。“非公经济36条”的出台更使得民营资本看到了名正言顺进入军工行业的可能。2005年5月,国防科工委正式颁布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实施办法》,根据该《办法》,民营企业及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将获准进入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领域。 同年7月,国防科工委印发了《关于非国有企业军工项目投资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对于非国有企业投资军工方式进行了规范。2006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强调中国将改革军民分离的科技管理体制,建立军民结合的新的科技管理体制。 据《财经时报》不完全统计,从2005年至今,已经有近100家民营企业获得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取得军品科研生产的资格。更有300多家民营企业提出了武器研发及生产申请。 正是因为部分民营企业的进入,使得管理部门看到了民企的资源和机制优势。又经过近一年的调研和筹划,国防科工委最终出台了上述的两个意见。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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