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开闸民企进入军工行业提速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7日 01:31 财经时报

  本报记者 姜雷

  在相关专家看来,吸引民企进入军工行业的最大诱惑在于巨大的市场和利润

  3月7日,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下称国防科工委)的司处级领导干部能力建设培训班已经连续举办了两天。新近发布的《国防科工委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防科技工业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和《深化国防科技工业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成为学员们学习的重点。

  同时,一份关于对这两个文件详细解读和细化的方案已经在3月初上报至国务院办公厅。“具体上报的内容和培训班传达的内容不会有大的差异,应该很快就能得到批复了。”国防科工委相关人士告诉《财经时报》。

  司处级干部学员们要了解的是这两个文件的出台背景,制订过程以及今后工作思路等相关精神。同样在钻研这些文件的还有那些试图进入军工行业的民企企业主们。对他们而言,相关文件的配套措施以及具体的操作模式,才是更为关心的。

  互动互赢

  对于那些徘徊在军工行业门外的非公资本,上述两个意见的出台可谓是及时雨。

  2007年中央预算草案中,国防费预算为3509.21亿元。我国军用市场规模并没有权威数据,但在国防费用中,装备费用占三分之一左右。由此估计,我国一年装备订货有1000多亿元。

  同时,军队采购批量大,订单稳定持久,是各路厂商最理想的大客户。加之军队拥有税收、技改政策、特殊市场保障等政策优惠,这些都吸引着民营资本。

  一家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告诉《财经时报》:通过向军方提供LED显示屏,其毛利甚至可以达到80%左右。但也有企业反映,军品的要求都是比较特殊的,比如作战装备、武器的应用等,由于一次性订货批量小、研发周期长,企业成本比较大。

  长期以来,我国的军工行业的研发和生产是一种单向结构,国有军工企业只对上级管理部门负责,缺乏与非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交流。而信息的不对称直接导致了投入不足和资金使用浪费低效。以美国为代表的军工市场化模式下,军民技术有85%的通用率,85%的专家直接或间接为国防服务。

  此前,有一种观点认为,只有公有制下的国有经济才能达到控制国家安全的目的,而民企在趋利的情况下进入军品采办会泄露国防秘密。由此造成的后果是军方长期以来将民营资本拒之门外。

  但从近两年试点的情况看,民营资本的进入确实提高了装备采购的整体效益,军队也尝到了竞争的甜头。资料显示,军用计算机和网络设备、车辆底盘、发电机组、方舱等通用性较强的装备,已由各部门单独采购向全军集中采购转变。

  事实上,从发改委、国防科工委的改革目的看,《意见》并不仅仅是为了促进民企进入军工行业,不是简单的“军转民”,也不是简单的“民转军”,更是为了创建一个的军民互补、军民互动的产业平台和商业模式。

  突破口

  国防科工委原副主任于宗林指出,民营企业进入国防科技工业主要有三层含义:一是进入军用产品和技术市场,参与军品的研制和生产,或进行零部件的配套研制和生产;二是进入军工资本市场,参与国有军工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或合资合作组建新的股份制项目公司;三是进入军工人才市场,各类民营科技和经营管理人才应聘于军工企业。

  《财经时报》调查了解到,目前民营资本进入军工行业的方式基本上还是以第一种为主。也就是说,通过参加军方组织的项目招投标活动或者与现有的军工企业合作研制或配套生产。

  而来自武汉科学技术发展促进中心提供的一项调查表明,目前电子技术是军民融合最集中的领域之一。大量民用科技型企业资源中,电子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和先进制造技术具备了进入军工行业的标准。

  “事实上,目前能够获得军方认可的民营企业大部分都是这种类型,为军方提供技术支持更能保证我们的利润来源。”广东大华仁盛科技有限公司高层告诉《财经时报》。这家企业因为节能型热管理系统产品被军方产品从而进入军工市场。

  全国工商联科技装备商会秘书长卢婕敏告诉《财经时报》:目前协会内部很多企业都在打电话咨询这两个文件的落实情况。中国国防科技工业企业管理协会秘书长李洪彦在接受相关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江浙两省民营企业最有希望首批进入军工生产、科研领域。

  《财经时报》了解到,目前仅浙江省参与国防军品研制和生产的民用工业企业就不下百家,其中民企占了大头。但这些企业希望能为军工企业配套生产的居多。而那些试图通过并购方式来进入军工行业的民企大鳄们仍在等待政策细化。

  政策开闸

  事实上,根据之前我国《公司法》规定,国务院确定的生产特殊产品的公司或者属于特定行业的公司,应当采取国有独资公司形式。“两个意见”的出台,会使更多的民营企业从地下走了出来。换句话说,这些民营企业将得到法律上的支持。

  同样让民企感到欣喜的是,《意见》的出台让信息渠道不畅的现状也会出现改观。之前因为国防部门对武器装备需求“保密”的政策,民营企业无法获得军品市场的信息渠道,更无法投入资金开展研发和生产。

  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表示,对于民企参与军工企业的研制和生产会进一步放开。不仅仅包括法律上的承认、信息渠道的沟通,市场准入条件的规范、生产标准的统一也将逐一落实。对于管理部门来说,下一步加强对这些民企的监督管理,将成为重中之重。

  这里所说的管理主要包括对“三证”的审查和复核。从2000年起,国防科工委逐步对所有参与军品生产的企业进行“认证”,即军品科研生产许可证、保密认证和质量认证。

  其中,保密资格审查是企业获得武器装备许可证的前提条件,军品科研生产许可证则是民企开展研发的敲门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也是由国家国防科工委认可的认证机构签发。

  对于那些并没有涉足过军工领域的普通民企来说,如何通过这些严格的认证审查,则是他们下一步要考虑的事情。(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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