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育能源林2亿亩 林业生物质能源发展加快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14:32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实习记者 郭玉志报道

  3月11日,在国家林业局例行记者会上,国家林业局植树造林司副司长黎云昆表示,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基地的建设,将为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林业生物质能源是通过植物的光合作用而贮存于植物中的太阳能,是一种可再生能源,就其能源当量而言,仅次于煤、石油、天然气。

  目前,国家林业局从国家能源发展的战略需求出发,根据林业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把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作为林业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了日程,并将规模化培育能源林列入“十一五”林业发展规划,编制了《全国能源林建设规划》、《林业生物柴油原料林基地“十一五”建设方案》,初步确定了培育能源林2亿亩、以满足600万吨生物柴油和装机容量1500万千瓦年发电原料供应的发展目标。

  为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2006年11月,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发展生物质能源和生物化工财税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对发展生物质能源产业和生物化工实施风险基金制度与弹性亏损补贴机制,国家对生物质能源及生物化工生产的原料基地龙头企业和产业化技术示范企业予以适当补助。给确需要扶持的生产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十一五”期间,将重点在云南、四川、贵州、重庆等省市发展小桐子600万亩;在河北、陕西、安徽、河南等省发展黄连木375万亩,在湖南、湖北、江西等省发展光皮树75万亩,在内蒙古、辽宁、新疆等省区发展文冠果200万亩,并推动这些地区合理布局生物
柴油
产业化项目,最终使林业生物质能源达到从原料培育、加工生产到销售的“林油一体化”格局。

  “在能源和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突出的新形势下,大力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显得越来越迫切。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将为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改善生态环境发挥重要作用,日益受到党和国家以及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黎云昆说。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办公室主任曹清尧认为,林业生物质能源作为国家替代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能够实现产业与生态共赢,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优化能源结构。

  我国发展生物质能源的潜力得到了企业的高度重视,此前,1月11日,国家林业局和中国石油

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双方就发展林业生物质能源开展全方位合作,确定从2007年起,共同在云南、四川两省各启动1处规模不小于可开发2万~3万吨生物柴油原料供应能力的小桐子原料林示范基地,建成后可实现约6万吨生物柴油原料供应能力。到“十一五”期末,建成非粮乙醇年生产能力超过200万吨,达到全国的40%以上,形成林业生物柴油每年20万吨的商业化规模,并支持建设生物质能源原料基地40万公顷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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