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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消协律协联手:建议降低移动电信资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6日 14:16  中国产经新闻

  套餐计算复杂、漫游费严重背离经营成本

  本报记者 史晨生报道

  《中国产经新闻》记者3月6日从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获悉:北京市消协牵手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向国家电信管理部门发出建议,提出降低资费标准、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取消各种套餐、取消漫游费以及实行同网同价。

  北京市消协的有关人士称,众所周知,北京电信资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北京市的消费者需要相对高的价格才能享受到和全国其他地区的消费者同样的电信服务,这种不公平的交易条件所反映出的价格必然是不合理的;同时,作为公共服务行业,价格的构成和资费的确定应该透明,电信运营企业应当将成本、利润等信息向社会公示,推动价格信息透明化,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降低并明确电信资费标准,是解决移动电信资费问题的根本途径。

  据介绍,在我国电信产业发展初期,为扶植新兴的移动电信产业、加快电信网络建设,电信通信的月租费和双向收费制度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但随着技术的进步和规模经济的发展,收取月租费和实行双向收费已不再适合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移动通信收入增长迅速,经营成本大幅下降,已经具备了取消月租费、实施单向收费的条件。因此,必须尽快取消月租费和双向收费。

  在电信资费中,各种套餐品种花样繁多,计算复杂,不利于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注意到,3月1日,信息产业部在其官方网站明确表态,要求电信企业减少资费种类,简化资费结构,保证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这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规范当前电信资费套餐制度的必要性。

  移动通讯漫游费也是严重背离电信经营成本,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现象。电信专家分析指出,“手机漫游的成本几乎为零,手机漫游的全过程,不过是由网络传送几个由计算机自动生成、比普通电子邮件还简单的信息,其成本与每分钟要收取二角的费用相差千万倍。”消协、律协的联合建议也指出,纵观世界各国,收取移动漫游费的国家除我国以外极其少有。

  手机早已从前几年的奢侈品变成了人们现实生活中的必需品,电信服务商提供的服务虽然方便了一部分的消费者,但是,电信企业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现行的资费标准离施惠于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从“便民”到“惠民”还需要真正的努力。

  为此,专家呼吁北京应早日进行电信资费制度的彻底改革,使广大群众享受到合理、廉价、方便、快捷的电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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