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房地产调控:地方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2日 11:43 中国产经新闻

  本报记者 郑言成 报道

  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专门就2007年房地产宏观调控任务做出部署。温总理最后强调指出,“地方各级政府要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监管切实负起责任”。

  这看似不经意的一句话恰恰为今年的地方政府在房地产调控中角色定位:地方政府要真正挺直腰杆,不仅要认真贯彻执行好中央既定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而且还要勇于承担起社会公共住房保障责任。

  在过去的2006年,中央政府针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政策可谓风急雨骤。不可否认,这些措施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房地产投资过热、房价上涨过快的势头。但这与百姓期待房价下降,乃至于政府稳定房价的预期效果相距甚远。

  相当多人把出现这种情形的原因归咎于地方政府在利益上与中央政府博弈。地方政府利用手中特权低价从农民手中低价征用耕地,然后高价卖给开发商,获取几倍甚至于几十倍的高额利润;一些地方政府为捞取政绩,热衷旧城改造,大拆大建,造成住房被动需求;一些地方政府对于国家倡导的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充耳不闻。

  地方政府执行中央宏观调控政策不力固然有其原因,但这在客观上的确使政策实施效果大打折扣。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正在进行局部调整。”3月6日,湘江伟业(北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方明理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被方明理解读为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发生调整的事件是曾培炎副总理今年2月份听取北京市汇报房地产调控情况时的讲话。会上曾培炎强调要加大住房供应力度,强化政府责任,增加资金投入。

  事实上,这种变化应追溯到去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7号)出台,此前的宏观调控政策更多地要求开发商负起责任,而37号文件则明确地方政府在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保障居民住房问题上应承担责任。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建立廉租房制度更是地方政府在保障社会公共住房方面应勇于承担起义不容辞的责任。

  从现实情况看,地方政府正在全国掀起一股响应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号召,力推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的热潮:今年天津要开发建设小户型住房100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300万平方米;《福建省“十一五”服务业发展专项规划》表明,设区市以及经济发达、人口流动性较大的县市,年度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竣工面积要达到当年商品住房建设及竣工面积的8%以上;河北省保证土地出让净收益的5%左右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方明理告诉记者,今年对房地产行业来说将是政策执行年。这是个不争的事实,对于中央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各级地方政府今年执行如何还有待观察。温总理此次再次强调各级地方政府要切实负起房地产调控和监管责任,无非是希望各级地方政府能够在调控房地产市场中找准自己的角色定位,要勇于承担责任。否则,也不排除中央在督促地方政府贯彻执行宏观调控政策上可能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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