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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社会化改革案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10日 02:14 财经时报

  长春热缩

  1987年,中科院下属的长春应用化学所(下称长春应化所)成立了长春应化所热缩材料厂,注册资金17.5万元。

  1993年底至1994年初,长春热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春热缩)筹建成立,实行了所企分开:以热缩厂的全部资产,包括技术产权、房地产等,作价3280万股,并吸纳内部职工116万股,注册资本增加到3396万元。1995年初至1996年初,长春热缩增扩法人股2500万股,合人民币4250万元,注册资本达到5896万元。

  1997年10月7日,“长春热缩”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成为中科院第一家所投资企业上市公司,共募集资金2亿多元,注册资本提升为8896万元。长春应化所持有长春热缩3280万股,占其总股本的36.87%,为长春热缩的第一大股东。

  2002年4月,长春应化所分别与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华创合润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合同》,转让4000万股国有法人股,转让价格为每股3.28元人民币。转让后,长春应化所持有3948万股,占总股本的11.82%,从长春热缩的第一大股东退居第三大股东。此举使研究所获利上亿元,为发展增添了后劲。

  杉杉集团成为第一大股东后,长春热缩在体制、机制、资金投入等方面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重新策划惠州铜箔的经营目标和战略,使这一项目成为长春热缩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

  “社会及产业界存在着巨大的经济和人才资源。实施退出机制,是将资本、管理、设备、人力资源与社会优势资源优化组合的最佳模式,是将研究所优势的科技资源与充满生机活力的社会生产要素密切结合的最佳选择。”中科院副院长施尔畏表示,近年来,中科院工作的中心任务之一就是推进院、所投资企业社会化改革。

  中自集团

  根据中科院自动化研究所产业发展整体布局,针对北京中自技术集团(以下简称“中自集团”)运营状况的下滑,自1999年开始,研究所对集团业务逐步进行分离,到2001年中自集团运营基本中止。

  2004年中自孵化器公司(以下简称“中自孵化器”)对该公司进行托管时,中自集团已是只涉及债权债务的空壳运转(中自集团持有万通地产143万股股权)。而中自集团运营的状况和万通地产小股东的投资角色,加大了中自集团国有资本投资回报的风险。

  为确保研究所经营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中自孵化器提出了在合适的时机转让中自集团万通地产股份,并为此展开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国有股权市场化运作。

  首先,向市场寻信息,引入社会优质资源。在1年多的信息收集、更新和甄选中,中自孵化器确立了万通地产股权转让“卖一个好价钱,找一个好伙伴”的目标。

  2006年6月底,在获知北京嘉华筑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筑业”)借助其全资子公司北京博远汇明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远汇明”)收购万通地产股份,并已成功收购众多小股东股份。

  当所持股份业已达到与万通地产抗衡的情势后,中自孵化器对嘉华筑业及其全资子公司博远汇明的征信和认购能力进行了认真调研、科学分析,并将此情况向研究所投资管理委员会成员通报。在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积极同对方沟通,经过多次谈判和协商,逐步达成了转让意向。

  同时,利用嘉华筑业收购其它大额国有股权的机会,中自集团无需在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国有资产变更登记,减少了国有股权市场化的运作环节,加速了股权出让的工作进程。

  据此,中自孵化器决定适时出击,对中自集团持有的万通地产股份代为运作出售,累计股权143万股,每股评估净值1.09元。2006年8月3日,中自集团持有的万通地产股份在北京证券交易所顺利挂牌。万通地产股权出让告一段落。

  这一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实现了研究所国有股权社会化,使国有资本在保值增值的基础上部分或完全退出投资企业,从长远看实现了国有资本投资—汇报—再投资的良性循环。

  (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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