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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协副会长:钢材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应尽早明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08日 09:05 中国证券报
本报记者 高建锋 两会再次传出钢材出口退税政策将调整的消息,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罗冰生向媒体表示,取消部分钢铁出口退税的政策出台日期“不会太远”;首钢总公司董事长朱继民也透露,取消部分钢材出口退税的政策即将下达。 早在2006年12月份,就有媒体称,商务部将自2007年“元旦”起将成品钢材8%的出口退税率悉数取消;今年2月初,又有外电报道,政府将最快在“春节”前再度调整钢材出口退税政策,部分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由先前的13%降至5%,而以线材和板材为主的部分钢材产品出口退税率则由8%降至零;而目前的说法则是取消部分钢材出口退税的政策出台日期“不会太远”。 尽管前几次一些媒体的报道并不准确,但未必无因;而流传版本的变化则可能意味着利益受到一定损害的大钢厂依然在政策调整的幅度上讨价还价。 从公开信息来看,支持者和反对者对此次政策调整在一定程度上都存在“误读”。 支持者认为,去年9月14日出台钢材出口退税率下调政策后,钢材出口量不减反增,没有见效是此次进一步调整的主要原因。但实际上,考虑到突击出口的因素,上次政策调整正式见效是在2006年12月15日以后,2006年9-12月的钢材出口数据并不能真实反映该政策调整的影响。 此外,出口时间相对签约时间还存在一定的时滞,一般而言,钢材在签订合同后两个月左右才安排出口。由此可见,从今年2月15日开始,上次政策调整才真正对钢材出口产生影响。而仅仅依赖今年2月份以前的出口数据,就判断上次政策调整失效,不仅失之偏颇,而且失之武断。 那么,钢材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的真实动力是什么?是今年以来此起彼伏的贸易纠纷:美国就出口补贴问题向WTO提出申诉;加拿大公布对我国部分碳钢紧固件的反倾销、反补贴再调查结果,并对原产我国的热轧碳钢板进行反倾销期中复审立案调查;日本、墨西哥相继加入美国的“反补贴”申诉;欧盟决意对我国钢材提起大规模的反倾销诉讼,一时间,中国钢材出口步入多事之秋。为应对此类纠纷,钢材出口退税率下调在所难免。 而反对者则认为,此次调整可能打压国内钢材市场价格,影响钢铁行业复苏。但现实是,今年以来国内钢价涨幅不小,即使出口退税下调后对其有所打压,仍然处在比去年更高的位置。况且,由于国内国际市场联动加强,政策调整也未必能打压国内钢价。 由此看来,此次钢材出口退税率下调政策出台势在必行。但在出台时机上,业内仍有不少争议。有人认为应作为筹码在与美欧日等国谈判结束时公布,但这未必是应对贸易纠纷的上上之策。考虑到贸易形势持续恶化,早早出台,不仅可以对美日欧显示我们的诚意,而且可以阻止其他国家的加入。 更重要的是,目前出口退税调整政策迟迟不明朗,已经影响到国内钢材市场和股市钢铁板块的运行。据了解,自1月下旬以来,由于调整方向不明,贸易商已开始观望,由此造成签约出口量大为减少。长此以往,将对3月下旬以后的钢材出口形成严重打击,并进而危及国内钢材价格运行。 长痛不如短痛,钢材出口退税调整政策应明朗起来,早早出台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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