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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人士提醒:旅客不要企图用假证蒙混过关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27日 09:26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新华网天津频道2月26日电(记者胡梅娟)随着春运高峰来临,机场安检站查获使用假身份证乘飞机的旅客有所增多。机场人士提醒,没有身份证可以办理临时证明,旅客千万不要企图使用假证蒙混过关。

  天津机场工作人员介绍,2月7日,一名前往深圳的旅客因使用第二代假身份证,被查获后取消乘机资格并受到处罚。当日中午12时50分左右,旅客张某欲乘坐航班前往深圳,机场安检人员发现他所持的第二代身份证有异样,移交机场公安处理。经询问,这名旅客承认身份证丢失,找假证贩子办了张假身份证,没想到被机场安检人员"火眼金睛"看出了破绽。张某因使用假身份证被取消了乘机资格,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其个人承担。机场公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没收其假身份证,并处以罚款和拘留。

  天津机场安检人员介绍,春节黄金周期间,有些丢失了身份证的旅客急于回家,使用假身份证或冒用他人身份证乘坐飞机。2007年不到2个月的时间,天津机场安检站已经查获旅客类似违法行为27起,分别被处以取消登机资格或罚款、拘留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机场安检提示,旅客乘坐飞机一定要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丢失身份证的旅客,可以凭其他有效证件到公安部门开具临时证明,千万不要企图蒙混过关。

  旅客乘坐飞机可以使用的有效证件包括:

  1、居民身份证、军人类证件、护照类证件及其它可以乘机的有效证件。

  2、十八岁以下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旅客,凭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3、十六岁以下未成年人,凭学生证、户口簿或者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4、十二岁以下儿童和婴儿,凭出生证、户口簿或凭半价机票、十分之一机票,免验身份证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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