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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商务部对马铃薯反倾销案作出中方胜诉的终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6日 21:10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兰州2月16日电 (记者 罗德惠) 记者今日从甘肃省商务厅获悉,应国内相关产业申请发起的第一起涉农产品——马铃薯反倾销案终裁胜诉。

  马铃薯淀粉反倾销案胜诉是中国首例农产品反倾销案终裁获胜的案例,全国几千万薯农成为中国首例农产品反倾销案的直接受益者。

  早在二OO五年,欧盟产马铃薯淀粉以低于成本价大量倾销中国市场,进口到中国的马铃薯淀粉到岸价只有二千七百多元人民币/吨,远低于四千元左右的生产成本。国内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受欧洲产品低价压制,被迫以每吨三千七百到四千元的价格出售,低于成本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这使大多数国内马铃薯淀粉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二OO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国内最大的马铃薯淀粉加工企业内蒙古奈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联合来自黑龙江、内蒙古、青海和甘肃等地的十七家企业向中国

商务部提出申诉。商务部于二OO六年二月六日立案,同年八月十八日,国内加工企业
反倾销
初裁获胜。初裁结果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马铃薯淀粉存在倾销,倾销幅度在百分之三十五至百分之五十七点一。二OO六年秋冬季节,马铃薯收购价格在全国普遍上涨百分之二十左右。

  据介绍,根据中国商务部二OO七年二月五日作出的最终裁定,征收

反倾销税税率分别为:荷兰艾维贝公司百分之十八,德国艾维贝马铃薯淀粉工厂百分之十八,法国罗盖特公司百分之十七,其他欧盟公司百分之三十五。(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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