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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霖木业借合作造林诱骗投资者16亿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2日 08:07  人民网—人民日报

   本报记者 杜文娟

  “林地”竟是沙丘地

  70多岁的张大娘家住北京。2004年仲夏,一个老朋友劝说她投资亿霖木业:“林地投资一亩2600元,每年收益在60%到70%之间。”算算利润,想想广告“合作造林首选亿霖”,张大娘说服老伴拿出30多万元的养老金,在内蒙古通辽买下120亩林地,与亿霖公司签署了为期12年的林地使用合同。

  一年过去了,林权证还没有交付。夫妇俩生了疑心。夫妇俩背上行囊决定亲自去考察。

  按图索骥,120亩林地并非“绿树成荫”,而是沙丘地!他们傻了眼,一咬牙找到当地政府开出证明:“所谓林地‘草比树高,实为沙地’”。

  紧握证明,张大娘立即找到亿霖公司要求退款,据理力争,亿霖公司仍然扣留了7万元作违约金。

  出狱重操旧业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屠晓斌,真正的幕后老板是赵鹏运。赵鹏运曾于2002年8月因传销被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2004年4月刑满释放后,重操旧业,密谋策划开展林地传销牟取暴利,先后成立了亿霖集团等公司。

  他们在全国多个省市低价收购林地,以招聘为幌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在各销售分部设部长、经理、主管、销售代表等四级销售人员,形成上下线关系,通过上线按下线销售业绩获取提成等一系列手段,吸引投资者高价购买林地。鼎盛时期,亿霖在北京、上海、重庆、沈阳等设了5个分公司,传销链条遍布全国。

  “林地管护”是借口

  张大娘脱身及时,收回了她20多万元的养老金。不幸的是,在轰轰烈烈的造林运动中,众多怀揣发财梦的人血本无归。北京市公安局透露,亿霖木业经营两年多,被其“合作造林”骗局诱惑的投资者达2万多人,其中1.7万人是北京人;公司非法所得高达16亿元。

  “林地管护费”不过是一个收费借口。北京警方调查发现,亿霖虽然在全国低价收购了一些林地,但有的是荒地,无法养育树苗;有的因无人看护,受虫害等自然灾害影响,已无林木。

  骗局背后是疯狂挥霍。亿霖集团赵鹏运等人在销售林地时,以管护林地为名向投资者收取了3亿余元的“林地管护费”,混入销售林地款,用于给各级销售人员发放提成和挥霍。

  “铁饭碗”人去楼空

  昔日熙熙攘攘的亿霖木业总部,如今已是人去楼空。2月8日,北京警方在两扇玻璃门上贴上了封条。一个保安坐在电梯口,给每个过路人递上“查封亿霖木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告”。几十位投资者守候在大厦门口,谋划着怎么才能讨回钱来。“本说是‘铁饭碗’,原来是个‘瓷碗’,碎了,啥都没了。”

  “亿霖运营模式具有鲜明的传销特点,是北京迄今为止最大的传销案。”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傅政华告诉记者,赵鹏运、赵代红、屠晓斌等9名负责人,于去年12月1日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批捕,认定其“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已涉嫌非法经营罪”;谷某等9名高级管理人员,也于近日被刑拘。

  “警方将尽力追缴赃款、赃物,最大限度减少投资者损失,希望投资者依法解决遗留问题。”北京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相关负责人承诺。

  亿霖骗局回放

  2005年12月3日,投资者质疑亿霖木业造林骗局,媒体予以曝光。

  2006年6月9日,五名投资者向北京朝阳法院起诉亿霖木业。

  2006年6月9日,亿霖公司因涉嫌非法经营被北京警方调查。

  2006年9月底,北京市工商局紧急叫停亿霖木业广告。

  2007年2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正式对外通报,因涉嫌传销,亿霖木业18名高管9名被批捕、9人被刑事拘留。

  有多少骗局还会重来(快评)

  沈寅

  被一块石头绊倒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被一块石头绊倒两次。

  于是,我仔细地边查资料边掰着指头算了算,打着托管造林幌子惹出的乱子可绝对不止两次。而且,造林公司涉嫌非法集资的报道,各地媒体上也并不鲜见。

  当同一个骗局反复得逞的时候,我想只有两个可选择的解释,不是民众太容易上当就是骗子太多。呼吁民众冷静投资是必要的,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此都敲过警钟。但笔者以为,仅仅警告羊小心狼只是一种消极作为,如何管住狼,别让狼四处为祸才是保护民众利益的关键。

  亿霖木业被揪出来了,让人欣慰之余也留下更多担忧。

  近几年,各地托管造林公司犹如雨后春笋,遍地开花。面对行走在监管相对真空地带的托管造林,有多少骗局还会重来?

  合作造林骗人 政府发出警示

  ——1999年至2002年,福建人聂玉声先后在太原注册3家公司,以植树造林等名义,共变相吸收公众存款6.65亿余元; 

  ——2002年,辽宁朝阳,中天集团打着种植速生杨快速致富的旗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900余万元;

  ——2003年,辽宁抚顺,森茂速生丰产林开发有限公司抚顺分公司进行非法集资活动,涉及金额52.2万元;

  ——2004年,济南驰太木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恩赫以托管造林的名义,欺骗30余名群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50余万元。

  ——2004年12月,国家林业局发出通知,对“托管造林”明确表态:不赞同,不支持;

  ——2005年7月,针对“托管造林”,重庆市政府首次发布投资预警,提醒市民警惕异地托管造林陷阱;

  ——2006年3月、10月,国家林业局两次发出提醒:投资合作托管造林须谨慎,林权证不等于采伐证;

  ——2006年12月,湖北省政府给“林权投资”敲警钟:资金难监管、宣传有夸大、林权证作假、疑似搞传销。当时湖北已有近万人参与“林权投资”,涉及资金数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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