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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探路宅基地流转 城里人到农村建房激烈争论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11日 12:22 经济观察报
本报记者 魏黎明 广州报道 临近春节,广州市海珠区小洲村,市民许先生正抓紧筹备建材。去年,他在该村购买了一块40平方米大小的民房,准备拆掉再建一栋。 许先生也许并不知道,城里人到农村买房建房的行为,目前正处在激烈的争论当中。 2月3日,广东省国土厅厅长林浩坤在参加今年的广东省“两会”时透露,在坚持“一户一宅”的前提下,广东宅基地有可能随地上建筑物流转。相关的《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已提交省政府审批。 一时间,广东将允许宅基地上市流转之说四起。国家《土地管理法》明确,“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2004年国土资源部出台相关文件,特别强调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拟提交审议的《物权法》也一度申明这一原则,但在最近的第七稿中,宅基地“不得流转”的条文被删去。 “现正修改的‘物权法’对这方面的规定留有空间。”林浩坤说。广东省国土厅一位内部人士向本报透露,广东此次可能将在宅基地转让方面“有所探索”。 林浩坤表示,作为立法试验田,广东国土部门正在起草通知,以使农民分享土地出租、出卖、出让获得的利益。 事实上,广东省已经多次出现农民私自转卖宅基地或住宅的情况。许先生告诉记者,在小洲村买房、租房的人很多。该村村民达叔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情况,“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有大有小,都可以买。” 类似小洲村这样的城中村,广州目前有138个。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原本处在城郊的村庄正被日益扩大的城市圈所吞没。村民的生活日渐富裕,纷纷在城里买房买车。村里的宅基地也水涨船高,法律法规虽有明令禁止,但租售市场仍然旺盛。 在东莞、佛山等地,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纷纷建设农民公寓,将村民集中安置居住,从而腾出大量土地用于建设厂房等。 目前尚没有统计数字显示,广东有多少宅基地流转。但在促进经济发展的考量下,尽管一直冒着“违法违规”的危险,广东实际流转的宅基地数目却不在少数。 与此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宅基地是否可以流转的争议仍未有结论。《物权法》草案曾规定,宅基地不得流转,禁止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但首先就在人大常委会委员间产生了巨大争议,有的认为,此举保障了农民的基本生存权,可以防止他们流离失所;有的则认为该条严重妨害了农民的发展权。在“物权法”第七稿中,该条最终被删去。 全国人大采取了“存而不论”的态度。而现实的紧迫情况,让广东率先推出了这一《通知》。 从本报获得的这份《通知》(代拟稿)来看,相关规定仍然比较模糊。通知首先强调坚持“一户一宅”,与国家《土地管理法》保持一致。在此前提下,获得确权登记的农民住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但不得改变住宅用途。 同时,通知明确,各地要建立和完善退地机制,鼓励农民腾退多余宅基地,等价置换农民公寓住宅。 广州市房协专家委员会委员黄穗诚对本报表示,广东省国土厅提交的这个《通知》现在看来还相当“初步”,很多问题没有讲清楚。 他认为,广东省国土厅明确的应是农民宅基地上的住宅可以流转,而非宅基地本身。但是,根据地随屋走的原则,农民住宅转让、出租、抵押之后,宅基地的归属问题必然要明确。 “譬如抵押,抵押之后,农民如无力或不愿赎回产权,届时产权证上将署谁的名?”黄穗诚说,这将直接导致宅基地所有权的变迁,因而可能又在实质上造成宅基地的流转。 有业内人士认为,广东选择在“两会”期间高调推出这一政策,可能是有意在试探社会反应,从而为下一步决策作参考。 而广东省国土厅一位内部人士向记者透露,《通知》有可能在今年上半年获得省政府审批,届时应“有所探索”。 目前,尚没有有关广东宅基地总量的数据统计。广东宅基地面积标准在平原地区和城市郊区为80平方米以下,丘陵地区120平方米以下,山区150平方米以下。广东现有5047万农业人口,按一家4口推算,计有1260多万农户。即使以80平方米每户计算,也有超过10亿平方米的宅基地面积。 这块土地,曾是广大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是他们身份的象征。但随着经济的发展,各项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建立与完善,农民进城、城里人下乡越来越普遍,农民和城里人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在此情况下,广东试探性走出的这一步,或许可以打开一个新的局面。 热情的达叔有意给记者介绍一个宅基地买卖,对于外界加之于他以及他的乡亲们身上的种种关切或担忧,他们似乎并不太关心。 来源:经济观察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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