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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严查地方政府非法占林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8日 03:34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本报记者 何鹏 近两年,随着国家对耕地实行了最严格的保护措施,不合理占地项目开始大量向林地转移。 昨日,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在例行新闻发布上指出,当前各地违法占用征用林地问题严重,个别地方政府甚至背后操作低价出租转让国有林地,对此,国家林业局将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管理,像保护基本农田一样保护林地。 据了解,国家林业局日前对全国31个省区市及四大森工集团公司的203个县级单位2005年以来占用征用林地情况进行了检查,结果显示,当前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违法占用征用林地的问题严重。 曹清尧说,在检查中发现铁路、公路、水电站、输电线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无任何审核(批)手续违法占用征用林地项目30项,面积741.3公顷;先占后审项目75项,面积2874.4公顷。 与此同时,违法侵占林地采石、采矿等行为在一些地方较为普遍。发现各类违法采石、采矿项目203项。其中无任何审核(批)手续项目114项,面积99.9公顷;越权或违法审核(批)项目3项,面积5.2公顷;超审核(批)占地项目10项,多占面积12.2公顷;先占后审项目76项,面积204.4公顷。 此外,个别基层林业主管部门越权审核(批)临时占用林地项目,或者违规下放林地审核(批)权,造成越权审核行为。 曹清尧说,最近两年来,林地管理中出现了一种新的趋势和动向,就是基层个别地方政府出面或者在背后操纵,低价将国有或集体的林地、林木出租转让给企业,严重侵害了国家利益和群众利益。 近年来,一些铁路、公路、水电站,一些大型的基础设施项目侵占林地的现象屡见不鲜,多次发生。但事实上,这些情况的征用程序在《森林法实施细则》里规定非常明确,应该先进行审批,先进行生态状况的评估,然后才能开工,但个别的开工企业没有履行这些手续。 曹清尧表示,侵占林地、破坏森林资源问题的现象,目前来看企业法人主体破坏性比较大,而这些法人往往是受基层政府的一些影响,甚至支持。主要原因是各地都在强调一时的经济发展,牺牲一时的生态。 据了解,国家林业局在此前向全国各地派驻14个森林资源监督办公室,各监督办均有执法检查职能。 曹清尧表说,《森林法》及其有关规定对各级林业部门审批征占用林地的具体数量作出了具体规定,国家林业局要在全国进行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加强执法监督。 林业发展区划今年完成 造纸行业供给效率有望提高 □本报记者 何鹏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昨日表示,国家林业局日前决定启动全国林业发展区划和全国矿区植被保护与生态恢复工程规划,其中全国林业发展区划工作将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此间专家分析认为,此举将提高我国林业资源的供给效率,降低造纸行业的原材料成本。 明确各区林业主体功能 曹清尧表示,区划将全面评价每个区域林业的发展环境、生产要素、经营水平和发展模式;明确每个区域林业的主体功能、发展方向和目标;根据各区域林业的主体功能和主要特点,明确林业建设的重点任务。 国家林业局一位专家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我国曾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进行林业区划,区划成果为指导林业建设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但原有规划没有从国家高度全面评估每个地方的具体实际,到底适合发展何种林木,不可避免地致使林业生产力结构的空间布局缺乏有效协调。” 据了解,该项工作的主要成果包括:《全国林业发展区划》、《公益林发展布局》、《商品林发展布局》、《非木质林业资源发展布局》和《林产工业发展布局》等。广发证券分析师陆晓鸣博士在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说,当前我国造纸行业在原材料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林业资源不够,相应的木浆产量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事实上,中国林业发展的政策空间和品种常量空间都很大,当前需要的是给予林农相应的优惠政策,同时降低中间环节的成本。”陆晓鸣说,国家制定的林业发展规划,将会充分考虑市场对相关林木的发展需求,扩大种植面积,改善品种结构,提高林木质量,从而提升整个纸浆市场的供给效率。 叫停林业资源低价转让 昨日新闻发布会上,国家林业局通报称,国家林业局近日致函商请云南省人民政府,责令停止海南省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大规模并购百万亩国有森林资源的转让。 曹清尧说,此前,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拟在云南并购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所持云南云景林纸股份有限公司58%国有股份,并购涉及100万亩国有林地和林木资产的转让,但该转让未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只由某评估机构出具了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咨询报告书。 “按照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政策性规定,咨询报告书不能作为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报告,该咨询结果所确定的价格也不能作为森林资源流转的底价。海南金海浆纸业有限公司与云南省开发投资公司参考该咨询结果所签订的远低于咨询结果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书违反国家政策规定。” ■相关新闻 今年生态补偿基金达38亿元 □本报记者 何鹏 面对屡见不鲜的大型基础设施、矿产资源项目侵占宝贵的林地资源现象,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昨日表示,国家要从中央财政的层面建立生态补偿基金,今年达到38个亿。 据了解,长期以来,我国对公益林特别是对于生态地位极为重要或生态状况极为脆弱地区的重点公益林的保护资金投入不足,形成了“重造轻管”的格局,甚至只有造林资金、没有管护投入。森林的生态效益价值既不能完全通过自身得到体现,也不能计量或不能准确计量,无法市场化。这些成为制约我国公益林建设的主要问题。 从2001年开始,中央财政设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到2006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扩大到30亿元,补偿面积增加到6亿亩,360万农户2000万人口直接受益。6年间,中央财政累计投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00亿元。 曹清尧表示:“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设立,结束了我国森林生态效益无价的历史,实现了森林的生态价值由无偿使用向有偿使用的转变。” “目前,很多省也相继建立了相应的补偿基金,但有些省的补偿标准还是比较低,国家也在研究,让生态补偿机制进一步扩大和完善。” 2006年4月19日,国务院决定,在山西省开展试点,探索建立煤炭开采综合补偿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山西从今年起,每年拿出一定数量资金用于恢复矿山植被。“这个做法值得全国推广,这是对子孙后代负责的具体做法。”曹清尧说。 针对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占地问题,他说,为了保证国家重点工程的顺利开展,同样要求实行“占补平衡”的原则来保护林地,对一些重点的保护区、生态极其脆弱的地区,应该避开保护区的核心区,有些地方确实需要占用保护区的,要调整保护区的规划,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国家的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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