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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估价机构依然处于中间地带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7日 04:00 第一财经日报
根据建设部2005年10月下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境内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必须由具备境内评估资格的自然人申请成立;自然人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60%。” 目前,第一太平和戴德梁行等机构都设有全职估价部门。据业内人士估计:目前上海外资估价机构大约有7个。 建设部曾表示,在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向外国人和港澳台地区人士开放的基础上,按照国民待遇原则,允许其在内地注册执业,进入内地房地产估价行业。 但是目前还没有相关细则出台。此次建设部主要是针对内地房地产估价业出台了新的规定。“目前仲量联行在上海等城市仅有‘战略顾问部’,协助开发商做前期的土地以及房产项目的调研,并没有把香港的‘估价部’引入内地。如果有相关估价方面的业务,也是委托香港估价师接手。”仲量联行相关人士对本报记者称。 在香港特区,被称为“测量师”的估价师构成了外资估价机构的主体,但是外资代理机构为外资银行出具的评估报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目前还没有通过法律明确下来。“接下来如果政策进一步明晰,可能会考虑将这一块业务引入内地。”一家外资房产估价代理行对记者表示,它们目前并没有相关部门,也没有考虑收购任何一家房地产估价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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