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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外资并购严格审查文件将出台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5日 03:25 第一财经日报
陈达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第四次修订,新版本将于上半年公布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李志群2月2日向外界表示,目前正在研究有关外资并购严格审查的规范性文件,不久之后将会出台。但他并没有透露具体公布的时间和细节。 李志群是在当天举行的“中国经济形势和有关立法对话说明会”上作上述表示的。 国家发改委外资司副司长王东在同一个会议上向外界表示,发改委和商务部正在共同对《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下称《目录》)进行修订,新的版本将会在今年上半年对外公布。 去年,商务部等六部委颁布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要求,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并取得实际控制权,涉及重点行业、存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因素的,当事人应进行申报。 此后,如何界定重点行业,成为外资并购者关心的核心话题。 中国在1995年6月首次发布《目录》,随后修订过三次,目前所使用的《目录》是2004年修订版本,而此次是《目录》的第四次修改。 此前的《目录》将外商投资领域分为鼓励、限制和禁止三大类内容。有消息透露,此次新的版本中依然会保持鼓励、限制和禁止的格局,但会根据新的情况对具体行业进行调整。 王东透露,发改委在修订过程中接到许多意见,完成了大量的调研工作。2004年版本附件中的部分内容在入世之后已作废,此次会根据入世的情况进行修改,而且对鼓励类的外商投资可能要增加内容,适当进行调整。 商务部此前明确表示,未来五年中国将会重点鼓励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和环保产业等五大产业。 王东表示,目前政府在审批外资并购时考虑的内容包括国家产业安全、资源合理使用情况诸如土地和环境等、国家生产力布局、当地的技术规定以及资本项下的有关规定。 外界也关心外资并购的审查协调机制运作。目前商务部拥有对外资并购的审批权,但有专家曾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如果并购时涉及到反垄断审核,将会由发改委、工商总局和商务部等部门共同参与,而涉及国企以及上市公司并购,还需国资委、证监会等多个部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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