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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机场所有商铺实行“无理由退货”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2月01日 09:07 中国民航新闻信息网
乘客在上海虹桥、浦东两大机场候机楼购买的商品,只要不影响再次销售,都可以在7日内“无理由退货”。 上海工商部门30日发布的信息显示,到目前为止,上海虹桥、浦东两大机场内26家商业企业、数百个商铺已全部实行“无理由退货”制度,商品种类涉及服装、书籍、工艺品等。乘客在虹桥、浦东机场候机楼内购买商品后,如果发现不喜欢、不合适、不满意,可以凭销售凭证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无理由退货”。(记者俞丽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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