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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称清算土地增值税不增税负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9日 07:03 新京报
国税总局称,清算管理通知只是征管文件,不会加重购房者经济负担 本报讯(记者 孟斯硕) 对于国税总局近日发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总局昨日发文表示,通知的出台在政策上不会额外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税收负担,也不会加重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土地增值税政策已出台 在近日下发的清算管理通知里,国税总局明确了房地产开发商在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环节的一些具体问题。 对于这个文件,国税总局表示,此通知并不是土地增值税新的政策规定,而是在征管上对以往清算工作遇到的问题进行的梳理和规范,是一个征管文件。并称,土地增值税政策之前就已出台。 据了解,2006年,全国土地增值税收入为231亿元,在征管的方法上,采用预征的办法。这种征收方法带来了一些企业拖欠纳税及偷税的行为,国税总局欲将这个漏洞填补上。 房地产股跌势放缓 一份征管的通知在房地产业却引起较大的波澜,房地产股17日出现全面大幅下挫,昨日房地产股继续向下调整但部分个股已止跌企稳。 昨日早盘开盘后,房地产板块延续上一日行情继续下跌。截至早盘收盘,房地产股跌停的个股超过20家。但到了下午,房地产股止跌企稳。 午盘后,万科、中粮地产、招商地产均大幅拉升。至收盘,房地产股中只有华侨城达到跌停。 对于股市的强烈反响,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李文杰分析:“在清算环节,会增加一部分房地产企业的税收成本,从而减少了利润,而对于股东,未分配利润的减少就意味着分红的减少,跟开发商的成本和销售价格是无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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