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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拉OK收费系统融合尚无实质进展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8日 04:12 第一财经日报
业内认为音像协会与文化部系统结合有难度 李亚馨 昨日,《第一财经日报》从消息人士处了解到,此前中国音像协会(下称“音像协会”)在其公告中所称的将与文化部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下称“文化部系统”)结合,以及收费标准和方式将改变的说法,目前尚无实质性进展。 2006年的最后一天,音像协会在其网站上发布了关于收取卡拉OK行业版权使用费的2号公告(下称“公告”)。除确定收费计算时间从2007年1月1日起,公告还特别提及“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收取标准和收取方式,将结合文化部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按照国家版权局公告的内容,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予以确定,由‘抽样计次’向‘精确计次’逐步过渡”。 对公告中的提法,记者在采访上海市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时,朱南表示不太理解音像协会这一提法的含义,并且音像协会也未向他们进行说明。而记者在多次向音像协会方面进行求证时,其工作人员也都以负责人外出为由不予置评。 上述消息人士告诉记者,音像协会方面与收费相关的事项与原来所定的内容基本没有差别,诸多事情也都还在讨论当中,至于具体收费实施的进展,要等到三四月份或许才会有最终的落实。 目前,音像协会按包间收费和文化部系统按点击率收费是已经向社会公布的两种卡拉OK版权费收费方式。而文化部系统按点击率收费的方式更受推崇。上海和广州两地的文化娱乐行业协会已分别公开表明更倾向于文化部系统的收费方式。 虽然此前文化部文化市场发展中心主任梁钢曾在媒体表示,这套平台完全可以为音乐著作权协会代理会员行使权利提供技术支持。但业内人士认为,既然现在文化部系统的收费方式更能为卡拉OK经营者所接受,只要系统正式完成试点,与卡拉OK经营者和版权人协商出一套为双方所能认可的点击使用费率,系统本身的可实施性更强,没有必要与音像协会联合。 此前音像协会副会长王化鹏在接受央视采访时曾表示,公告公布后已经有不少的KTV经营者交纳了版权费用,但具体多少他没有透露。而在音像协会的网站上,所称的收取费用的统一账号并未公布。上海和广州两地的文化娱乐协会也分别向记者确认,还没有收到来自音像协会的缴费通知,也并不知道音像协会所称的缴费统一账号。 某家已经授权音像协会的唱片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如果音像协会的收费方式向按点击率来过渡,则这个过程是大家都希望的,因为按点击率收费在卡拉OK的商业链条里更加公平。 同时,该负责人也告诉记者,他们唱片公司也已经授权文化部系统加入其曲库。 更多精彩内容请浏览第一财经的网站:www.china-cbn.com 中国首选,价值之选!欢迎订阅第一财经日报! 订阅电话:021—52132511(上海)10—58685866(北京)020—83731031(广州)0755—82416077(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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