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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推零售业分级 企业说标准欠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 15:05 中国经营报

  来源: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厉林

  一场由商务部牵头,遍及所有零售业态的企业评级即将正式开始。

  职能部门主导的评选

  本着“提升零售企业服务水平,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培育民族品牌”的想法,商务部从2006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零售企业的分等定级工作,按打分指标,得分91~100分为金鼎,71~90分为银鼎,60~70分为铜鼎。并首先在北京、天津、上海、长沙等9个城市进行试点。

  近日,商务部网站再次公告,2007年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由试点进入全面开展阶段,在9个城市试点之后将扩大到35个中心城市,业态也将由百货店扩大到超市、便利店等其他业态。商务部将修改过的两个试行规范——《达标百货店规范》和《金鼎百货店规范》上网征求意见。

  商务部商改司现代流通处有关负责人告知记者:“这一规范的出台,是希望通过零售业典范企业的示范,对零售业发展中出现的零供尖锐矛盾、促销等不和谐问题起到导向性作用,倡导更合理的经营方式。”

  这是由职能部门主导的一次评选。北京市商务局流通秩序处的人士告诉记者,刚刚结束的第一轮评比,是由地方商务局负责将申报企业进行分等,最终商务部负责定级。而商务部计划是两年一评,暂时不强制参加,原则上不收费用。

  北京翠微大厦总经理张丽君告诉记者,他们早已将获颁的金鼎百货店牌匾挂到了商场门口。但北京中福、王府井华堂等民营或合资的百货企业表示没有参与这次评定。

  一些不参加这次评比的企业反映:这次评比对于企业不具备适用性。王府井华堂一位副总强调,百货店的档次不是评比出来的,而是通过经营成本与盈亏平衡实际数据测算得出的。

  品牌界定单一化

  在《金鼎百货店规范》中要求“国内品牌达到50%以上,国际品牌达到25%以上”。

  “50%的国内品牌,25%的国际品牌如何界定?”北京望京中福百货董事长王爱强认为,这些指标缺乏明确的定义。

  “这过于简单和公式化。就商品结构来讲,国内二级城市百货店的国际品牌比率怎么可能达到25%?”巨合资讯营运咨询总监李国宏的看法是,商场中每一个品牌的引进、招商,都与这家百货店的选址及消费能力的定位有关。如果在非黄金地段,按照燕莎、赛特的标准去布置是拔苗助长。百货店的定位是和其周边的地段、消费结构等各种因素有关的,如果在消费水平不高的地方做一个高档精品百货,也是不现实的。

  业内人士也提到,《金鼎百货店规范》规定:“有自有品牌。有自有品牌开发管理部门、开发计划和自有品牌质量标准、质量检测监控措施。自有品牌商标注册。”

  某外资零售企业采购总监黄静认为,这是从国外搬来的一套做法,未必适用于中国。百货业态并不具备开发有一定品牌价值的自有产品的能力。

  一家外资百货店负责人的观点也与黄静类似:“百货店做自有品牌要介入生产,需要厂商的参与。由于精力所限,未必能够生产出高水准的服装。而前几年,燕莎曾经也做过自有品牌,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就业界的疑问,上述商改司现代流通处人士表示:“自有品牌是借鉴了国际上百货业的通行做法,美国和许多发达国家的百货店,都有自己的自有品牌。所以在“规范”中列出了这一指标,加以倡导。而规范中要求的有25%国际品牌的内容将进行调整。”

  要规模还是要效益

  对于,在《金鼎百货店规范》中对百货商场的营业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要求。业内人士也表示,单一的规模大小并不能作为代表商业企业档次的指标。

  戴德梁行商铺部王玉珂告诉记者,如今,也有不少百货商场不到10000平方米,同样具备旺盛生命力。如伊都锦、迪卡浓、连卡佛等,都是规模不大,却档次比较高的百货店。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资百货公司副总也表示:“实际上,看最近几年,北京市场10000平方米左右的百货商场是最容易经营业绩不佳的,一些在10000平方米左右的百货生存状态不尽如人意。”王府井华堂一位副总指出,百货店的规模和定位应该立足于周边的人口密集度和消费水平。

  而盲目追求规模也正成为百货业竞争环境恶化的一大因素。如今,百货业的发展正处于一个高速扩张圈地的时期,百货业发展流行大而全,也成为一些实力不雄厚企业的桎梏。

  “规范中,将金鼎百货的规模定为10000平方米,并不是要倡导规模,而是因为10000平方米是零售百货业态的一个国标,而且在试点的中心城市中,百货店的规模基本都在此之上。”上述商改司现代流通处人士解释。

  企业评价该由谁决定

  安徽阜阳华联的负责人李斌认为,百货店评级的规范内容还是理论性较强,和实际情况结合不够。

  王爱强认为,企业的评价应该由市场去评断。李斌也认为:“如果仅仅是在硬件上参照国外标准,而软件的管理水准跟不上,同样没有效果。”

  实际上,在一年前,在商务部一次研讨会后,商改司的人士向在场的多位专家提出,要开展这一评定时,在场的一些专家表示不会参与。

  一位不公开姓名的零售专家认为,这场由政府主导工程浩大的企业评级的行为,应该是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工作,而不应该由职能部门来操作。在一个健全的商业秩序建立之前,商务部门的工作重心应该在商业环境的经营上。

  商改司现代流通处人士表示,试点的规范也是在无可借鉴的情况下,听取一些企业和专业人士的意见在摸索中推出的。下一步将对规范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

  背景资料 商务部对企业分级的部分要求  《金鼎百货店规范》的指标:在经营规模上,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

  在商品结构上,要求国内品牌达到50%以上。国际品牌达到25%以上。有自有品牌。有自有品牌开发管理部门、开发计划和自有品牌质量标准、质量检测监控措施。自有品牌商标注册。

  对于企业管理的要求却很宽泛:管理质量要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ISO14000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按照认证定期考核。

  商场自营部分占销售额的3%以上。

  要有鲜明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理念。团队建设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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