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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100亿注资成粤电二股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9日 01:04 信息时报

  中国发电企业迄今最大资产交易昨日完成,双方将推进粤电上市

  时报讯 (记者 何雪峰) 昨日,广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中国华能集团在广州签署了关于广东粤电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黄华华,华能集团总经理李小鹏,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钟阳胜等出席并见证了签约仪式。至此,从今年8月8日签署股权转让框架性协议之后,华能集团正式成为粤电集团第二大股东。据悉,此次
协议涉及金额超过100亿,这是中国发电企业迄今最大资产交易。

  华能获粤电24%股权

  根据协议,广东省国资委将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粤电集团24%的股权以100.32亿元的价格转让给华能集团。签约双方一致同意,在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将共同努力,选择国内外优势上游企业和电力企业为战略合作伙伴,并推进粤电集团整体上市,实现企业的跨越式发展。

  广东省国资委主任刘富才在今年8月双方签署合作框架仪式上,曾经一连用了很多“最”字来形容两家公司的合作。在昨天的正式签约仪式上,他仍然不吝再次用多个“最”送给了两大电力巨头,“今天的强强联合将促进中国电力行业最有价值的品牌、最强大的资源、最雄厚的资本、最先进的技术与最具需求的市场等优势的充分结合。”刘富才说。

  作为全国最大的发电企业和广东省最大的发电企业,两家电力公司资本雄厚,粤电集团牵手华能集团是中国电力企业之间迄今最大的资本型战略结盟。广东省国资委表示,这也是广东省属企业首次以股权转让方式引入高品味战略合作伙伴,启动股权多元化改革的重要事件。

  广东供电能力将提高

  据悉,双方合作的直接效应是,广东今后的电力供应能力将获得有力提高,用电紧张的压力将得到缓解,为省属企业股份制改造提供了参照范本。

  广东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在成功引进华能、实施股份制改造的第一步完成后,粤电集团将继续增量引入另外1至3位战略合作伙伴,并在条件成熟时推进整体上市。

  广东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样的合作为广东省属企业的改革发展带来了新的理念,创造了新的机遇,为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地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省属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提供了参照范本,对省属企业乃至全省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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