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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使用无证食品用塑料包装产品将受查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12月28日 08:1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记者 姜雪丽) 国家质检总局27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质检总局将于2007年8月底开始,对列入市场准入范围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进行无证查处,使用此类无证产品或是无证生产此类产品的企业将受到查处。

  2006年7月,质检总局正式启动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市场准入制度实施以后,企业只有通过质检部门组织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条件审查,才可
以从事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其产品才可以供食品企业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否则将被依法查处。

  在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质检总局为首批通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审查的29家生产企业颁发了生产许可证证书。

  进入无证查处阶段后,已经获证的企业可以正常生产;已经提出审查申请,但正在审查过程中,还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上标明“试制品”,并将产品批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才可以出厂销售;尚未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其产品。

  质检总局建议广大企业尽快提出准入申请,避免因获证较晚而影响生产经营。今后食品生产企业和消费者选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应认准标有“QS”标志的产品。

  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对

食品安全影响重大。因此,发达国家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普遍实行严格监管。

  据介绍,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启动后,还要逐步对纸、金属、玻璃、陶瓷等各类材质的包装、容器等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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