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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北部新区禁建高层住宅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18:13 法制晚报
本报讯 昨天,记者从海淀区人代会上了解到,海淀北部新区禁建高层住宅。 海淀区北部地区开发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李中南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北部新区的首要功能是生态功能,要进行低层次、低密度开发。” 李中南介绍,北部新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将控制承载力,不会一哄而上搞房地产,居住用房楼高不超过18米,工业用房原则上不超过32米。楼房限高还可以保证大西山风景区不受林立的高楼阻挡,保持原始风景。 北部办主任助理张飞虎向记者介绍,北部新区的经济适用房项目主要用于安置当地农民搬迁,不针对社会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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