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

脱硫减排:火电厂的困难和希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1日 08:42 中国电力新闻网

  上半年,二氧化硫排放同比增长4.2%,临近岁末,作为二氧化硫排放大户,电力企业减排目标责任书兑现的情况牵动着众人心

  国家环保总局今年5月29日与7省政府和六大电力企业签订了二氧化硫减排目标责任书。记者不久前随中华环保世纪行记者团来到浙江、上海的电力企业采访,感知了电厂脱硫的困难,也感受了希望。

  布局之痛

  不久前,国家环保总局在公布今年第三季度我国环境质量时,有这样一段表述:“浙江省酸雨污染普遍,监测的所有城市均为酸雨城市,每场雨均是酸雨。”酸雨主要源于二氧化硫的排放,对华东地区来说,改变传统的燃煤污染,意义更为显著。

  11月底,华能玉环两台100万超超临界燃煤机组成功并网发电,国电宁波北仑发电厂两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已于2006年7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大唐浙江乌沙山电厂二期很快也要上马。缓解长期缺电的状况确实是好消息,但这对于本来就饱受酸雨之苦的这个地区来说,滋味却有点酸涩。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前几年用电紧张造成大规模火电投资,布局不尽合理,应该以多种发电方式以及厂网协调解决问题。

  “全年发电5500小时到6500小时最为合理,前两年用电最紧张时我们曾经达到过7000多小时。现在因为电力投资增加,发电小时数也下降了不少。”北仑电厂总经理韩大卫说。在记者采访的几家电厂,一些机组的负荷率有的只有50%,这不仅影响了电厂效益,而且增加了煤耗和排放。

  专家告诉记者,即使没有很高负荷,电网也希望许多机组同时运行,以保障电网安全。但是从环保节能来讲,满负荷的燃煤效率远高于部分负荷,如果能够做到关掉一台机组,保证其他机组的负荷率,就能大大降低煤耗,减少排放,但是目前厂网协调还很难做到。

  运行之难

  乌沙山发电厂筹建处主任刘福阁是一位老电力了,虽然自己的企业是新建项目,他却为老电厂的脱硫改造叫起了苦。“不是安装一套设备那么简单。比如说老厂的布局已经有定势,要为新上的脱硫设备找个合适的地方都不容易,更何况投资、运行费用也是问题。”

  北仑电厂脱硫工程投资总概算11.55亿元,而华电杭州半山两台12.5万千瓦机组的脱硫改造总投资高达5亿元。据测算,脱硫装置一旦运行,发电厂的厂用电就要增加1%。虽然,国家发改委已经规定对2006年投运的脱硫机组实施电价优惠,即上网电价增加1.5分/千瓦时,但对于这1分5究竟能否补贴够脱硫成本,许多电厂各执一词。

  按照专家的分析,脱硫成本包含财务成本(即还贷、设备折旧等)和运行成本,一般来讲,财务成本就占到整个成本的一半。而运行成本的高低很大程度取决于燃煤的含硫量。

  “华能做过测算,采用2%以下含硫量的煤,脱硫成本都可以控制在1分5以下。”华能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胡式海这样表示。然而,由于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的差异,脱硫成本在不同公司都不相同。比如半山电厂由于早期上马脱硫设施,设备全部来自进口,投资偏高,脱硫成本高达4.5分/千瓦时,如果没有省政府支持消化了这部分成本,企业根本不能承受。

  形势之喜

  无论面对什么样的困难,脱硫都是火电厂必须迈过的一道坎,那么,电厂究竟如何克服困难,兑现承诺呢?

  乌沙山发电厂是大唐国际在浙江省建设的第一个发电项目,其示范意义不言而喻。正如电厂总工程师王英所言,穿西装不能配旅游鞋,新机组当然会选用最先进最环保的技术设备。在设备先进的中控室,进出口烟气浓度一目了然。“设计脱硫率96%,实际上,脱硫率一般都在98%以上。”

  “我们确实是宁波市二氧化硫排放的最大来源。”韩大卫十分诚恳。北仑电厂5台60万千瓦燃煤亚临界机组脱硫时间已经排定,3号机组脱硫系统已于今年9月正式运行,2007年,5台机组的脱硫设施全部投运后,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硫10万吨。

  距杭州市中心仅8公里的半山发电厂脱硫设施2001年初正式投入运行,是国内最先投用大型烟气脱硫装置的电厂之一。目前两台5万千瓦机组的淘汰改造工作已经着手准备,计划通过新技术项目替代原有的老旧燃煤机组,二氧化硫污染将大大降低。

  虽然华能上海石洞口二厂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一直符合国家和上海的环保标准,但是为了更好地配合

上海世博会的需要,脱硫项目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中,2008年将全部投用。

  “一旦向国家和社会作出了承诺,就一定会践行、就一定会实现承诺。”胡式海的话非常有代表性。(摘自:《人民日报》孙秀艳)

  

  相关链接:电力行业成为二氧化硫削减主战场

  绝大部分大机组将有利可图,大部分小机组将承受较大的经济负担少发电或关停

  针对国家环保总局近日发布的《二氧化硫总量分配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关于电力行业与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的不同规定及之所以不同的原因等问题,国家环保总局污染控制司大气处的刘炳江博士日前答了疑解了惑。

  记者:《指导意见》如何保证总量分配的科学性、可操作性?

  刘炳江:《指导意见》是在课题组进行了大量艰苦卓绝的研究后起草的,各省级环保局基本上都参与了,多次召开片会,在方方面面的意见基础上多次修改后确定的。内蒙古、河北、山西、山东、江苏、广东和贵州等省级环保局以及五大电力集团公司多次用自己的数据测算分配方法的科学性。此次的分配公开、公平和透明,基本上建立国家分机组的电力污染物排放数据库,并与各省建立了良好的互动,环境统计也相应更改,为数据库的更新提供了保证。《指导意见》的分配方法在理论上是没问题的,但通过实践检验,方能回答是否科学,但无论如何,将为“十二五”的分配提供很好的借鉴。《指导意见》的可操作性普遍得到各省和电力公司认可,各省根据本辖区机组和其他污染源排放情况,依照《指导意见》的指标,自下而上计算该得多少,国家环保总局核实后,再自上而下下达,改变了过去的自上而下的直接下达方法。国家环保总局制订分配方法,在各省都同意的情况下,总量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分配,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分配的准确与否,取决于各地基础工作是否扎实。

  国家环保总局在制订分配方法时,充分考虑各地环境容量(酸沉降临界负荷)、各种减排措施的可行性、目标可达性和已有政策的连续性。这是为什么电力行业减排既要分区又要分时段,非电力行业减排既要分空气质量又要分不同方法的原因。超环境容量的,其周边省份排放量大,方法计算得出的削减量就多;而有环境容量的,不但不需要削减,反而可以增加。

  记者:电力行业与非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为何不同?

  刘炳江:目前,电力行业排放的二氧化硫约占全国的50%以上。除造成城市空气二氧化硫污染外,还形成了酸雨、细颗粒和能见度下降等区域性环境问题。由于我国电厂排放二氧化硫地理分布不合理,空间分布呈现6个高值区:以贵州为中心的西南区、以长三角为中心的华东区、以珠三角为中心的华南区、冀鲁豫地区、两湖地区。位于这些高值区内的中心城市重庆、广州、上海、北京和天津的电厂都要上脱硫设施。这不是简单地在数量上完成10%的削减目标,而是在完成10%的前提下,解决区域性的环境问题。

  将电力行业单独分出,主要是由于电力行业排放二氧化硫造成的环境问题决定的,也是为制订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污交易政策留下伏笔。根据电力行业的绩效值,2010年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在1000万吨。

  “十一五”期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的主战场在电力行业。电力行业承担二氧化硫削减任务的主要是20万千瓦的大容量燃煤机组,这既是科学的要求,也是经济的要求。大容量机组安装脱硫设施技术可靠、费用相对低。“十一五”期间,对电力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实行“计划单列”,将二氧化硫总量指标分配到每个机组,同时在电力行业开展二氧化硫排放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试点。从而使绝大部分的大机组有一定量的二氧化硫余额,实现经济上有利可图,使大部分小机组因完不成总量要求而承受较大的经济负担,少发电或关停,实现优化电源结构的目的,达到全社会削减二氧化硫费用最少化的结果。

  非电力行业(包括民用)排放的二氧化硫主要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而解决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技术措施包括清洁燃料替代煤炭、城区污染源外迁或关停、主导风向的高架源安装治理设施。这是国际通用的措施,而且在我国许多城市已得到实践应用,北京、重庆、徐州、沈阳等城市就是很好的实例。虽然各地纷纷要求国家环保总局制订类似电力绩效的方法分配,但由于科研和时间上的限制,国家环保总局在对非电力污染源总量的分配方法上主要采取达标排放对应值,各地可以确定适合本辖区的分配方法。但非电力行业的绩效方法是个方向。

  记者:严格按《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是否就能保证完成到“十一五”期末二氧化硫排放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10%的目标?

  刘炳江:严格按《指导意见》的要求执行只是完成10%削减目标的必要条件之一。2010年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完成要求每台燃煤机组达到二氧化硫总量指标,非电力工业要求全部达标排放,简称为“电力源达量、其他源达标”。10%削减目标的完成还取决于基础数据是否准确、经济增长是否得到控制、节能指标是否完成和环境投资是否到位等因素,关键是新建项目能否做到“增产不增硫”。严格执行《指导意见》,可确保达量企业有经济利益、未达量企业承受较大的经济负担,形成公平合理的激励和惩罚机制。实际上,完成10%的削减目标,主要通过“工程减硫”、“结构减硫”和“管理减硫”3条措施。

  1.以实施国家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和以烧结机头烟气脱硫示范工程作为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根本保障,实现“工程减硫”。按照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六大电力公司签订的“十一五”二氧化硫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现役燃煤机组脱硫项目,将形成脱硫能力600万吨。考虑到一批脱硫机组在2010年投产,形成能力但达不到实际削减,以及工程质量和其他原因,按脱硫能力的80%作为实际减排量,2010年保守估计可削减480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时以钢铁烧结机烟气为主的39个非电力重点治理项目,二氧化硫削减量约30万吨。两项合计已形成510万吨的削减量,可实现减排的目标。

  2.以逐步淘汰小火电机组和分期分批淘汰能耗高、污染重的各类生产设备和落后的生产技术与工艺作为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的基础保障,实现“结构减硫”。淘汰小火电有利于实现“十一五”期间减少10%的目标。由于小机组煤耗高和环保治理措施效率低,单位发电量的污染物排放量是大容量节能环保机组的几倍,甚至几十倍。按照关闭10万千瓦以下纯燃煤凝汽机组3800万千瓦一项,其发电量由节能环保大机组所发电量顶替,二氧化硫排放量可减少125万吨,对2010年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10%目标贡献率达到20%左右。国家发改委正在核实关停小火电机组名录,并将与各省签订关停小火电机组目标责任书。

  3.以改变电量调度方式让节能、脱硫机组多发电或实施排污交易作为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重要保障,实现“管理减硫”。通过改变传统的电量调度方式,按“节能、环保、经济”原则确定调度机组电量优先次序,可间接地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

  我国目前已有35~480吨/小时不同蒸发量的循环流化床锅炉2000多台投入运行,总装机容量达到3000万千瓦,其中蒸发量在410吨/小时以上的高压和超高压中间再过热循环流化床锅炉已有100多台运行。我国已成为世界上循环流化床锅炉台数最多、总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然而,由于技术和监管的问题,大部分循环流化床锅炉炉内脱硫没有实质性地削减二氧化硫排放量。“十一五”期间,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可削减一定量的二氧化硫排放量。(摘自:《中国环境报》蔡美子)

   二氧化硫拖环保后腿四成脱硫设施为何成摆设?

  

  “目前,火电厂已建成投产的烟气脱硫设施实际投运率不足60%,减排二氧化硫的作用没有完全发挥。”7月底,国家发改委环资司巡视员翟青透露的这一信息,让人们的心为之一紧。

  “十五”期间,环保目标是我国国民经济若干个考核指标中唯一一个没有完成的,其中拖后腿的就是二氧化硫的减排。

  二氧化硫是污染大气的主要有害物质之一。它对人体的直接危害是引起呼吸道疾病,严重时会致人死亡。二氧化硫大量排放,是造成酸雾和酸雨的主要“祸根”。

  近年来,我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已居世界第一,“十五”期间不仅没有完成削减20%的任务,反而增加了27%。

  

  环保总局给六大电力集团排出时间表

  今年5月,国家环保总局代表国务院分别和六大发电集团签订了责任状,环保部门给六大集团旗下的每台机组几乎都排出了安装脱硫设施的时间表。

  到签约现场督战的是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他对眼前的严峻形势十分清楚:“目前,全国还有3.3亿千瓦火电机组尚未安装脱硫设施,未来5年还将新增一批火电装机。”他指着在场的老总们说:“燃煤电厂要切实履行减排承诺,言必信、行必果。”

  据介绍,首批签订责任书的六大发电集团和七个省加在一起,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国的近2/3。上一个五年计划环保指标没完成,它们是重要责任者。

  2005年年底,国内有脱硫装置的装机只占我国全部火电装机的14%,“十五”期间,我国二氧化硫和酸雨控制区本来安排了256个脱硫项目,结果只有54%的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

  不久前,记者在西部某市采访时看到:当地规模最大的一家电力企业的脱硫设施本应在2005年投入运行,可脱硫设施的土建工程至今还没完工,即便一切顺利,这套脱硫设施正式运转至少要等到2007年。当时这家企业的解释是,电厂脱硫设施的投入,话语权在上面的发电集团。

  在二氧化硫削减任务最重的华能集团,该公司副总经理乌若思介绍说,根据华能集团和环保总局签订的责任书,到2010年年末,华能集团要实现火电机组容量翻一番,而二氧化硫排放量要在2005年的基础上减少近28%。这份责任书的背后是华能集团至少要投入155亿元。

  6月份以来国家环保总局派出5个督察队,对一些省区部分电厂脱硫设施的运行状况进行了暗访,“实施情况很不好”,一位参加督察的官员说:“我们已经掌握了一些‘黑名单’,将适时会对媒体公布。”

  建成的脱硫设施4成当摆设

  一位环保专家说,火电企业的脱硫设施在解决了“有没有”的问题后,将不可避免地遇到“开不开”、“转不转”的问题。翟青巡视员披露的数字是“实际投运率不足60%”,也就是说,至少有四成的脱硫设施建成后就成了摆设。

  最近记者对一些已建成脱硫设施的发电企业进行了调查,发现脱硫设施成摆设背后至少有这几类原因——

  首先,目前很多企业采用的都国外的脱硫技术,有的工艺与国内水土不服,比如,煤质与国外脱硫设备不兼容,导致脱硫设备得经常修修补补,企业干脆停止其运转。

  其次,据一些发电厂的工程师介绍,发电设备和脱硫设备是一个十分庞杂的体系,如果没有安装在线监测仪,非电力专业人士很难鉴别脱硫设施究竟转不转。可目前相当一部分电力厂都没有安装与环保部门联网的在线监测仪,这样一些企业就有了偷排之机。

  另外,还有一招已被环保部门注意:有少数新建电厂,投入运行后迟迟不申请验收,有的试运行长达一两年。据知情人士介绍说,企业以试运行磨合阶段为由,脱硫设施想开就开想停就停。这样做,发电企业可以得到两笔好处,一是可以省下脱硫设施的运转费用,二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新建电厂如果上了脱硫设施,那么就可以享受每度电1.5分的政府补贴。

  据环保部门透露,一般情况下,企业只能有3个月的试运行期,之后就得申请环保部门的验收,但对发电厂这样的特大型工程,环保部门几乎都会网开一面,允许其试运行期达半年左右。可即便这样,仍然有少数企业一“试”就是一两年。

  不给拖延环保留借口

  在分析“十五”期间环保目标没有完成的原因时,国家环保总局环境规划院负责人表示,在以GDP为中心的干部考核体制下,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的增长,忽视了环境保护是政府应该履行的基本职责。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违法违规审批、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建设项目,导致环境质量恶化。

  据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待环保总局与其他23个省签订责任书后,对各省减排目标的考核办法将随之出台。

  除了一些常规手段外,中央政府还采取了一些非常措施。最近的一个事实是,7月底,中编办批准国家环保总局成立11个环保派出执法监督机构,这些机构直接受环保总局委托,监督地方对国家环境政策、法规、标准执行情况。业界人士认为,在这个时候赋予环保总局这样的权利,显示了中央政府确保达标的决心。

  国家在激励机制方面也做足了文章。为鼓励企业安装脱硫设施,这次电价调整明确规定,进行脱硫改造的电厂,其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1.5分钱。这意味着上脱硫设施的现役机组,也将享受补贴。

  翟青认为,电价政策的出台基本解决了烟气脱硫设施投资和运行成本的出路。同时,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优先上网,年发电时间可高于没有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机组等,这些都是十分优惠的鼓励政策。

  国家环保总局的一位官员曾表示说,对“十一五”环保指标达标难度,中央政府有充分的理解,不会以行政手段逼迫电力企业去完成根本完不成的任务,现在出台的鼓励政策,使那些脱硫机组在经济上也有利可图,“如果到‘十一五’末期盘点时,企业或地方政府完不成任务,还强调客观理由,那是说不过去的。”(摘自:《中国青年报》刘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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