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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元机票遇罚单 春秋航空不服申请举行处罚听证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20日 14:04 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2月20日电(记者 冯亦珍) 济南市物价局日前以违反国家关于机票价格的“限折令”为由,对春秋航空公司开出15万元的罚单,春秋航空表示不服,向济南市物价局递交了举行处罚听证的申请。 春秋航空公司仿效国外廉价航空的做法,今年11月30日至12月10日,在上海至济南航班上投放了400多张“1元机票”,占座位总数的约10%。“1元机票”很快售罄。民航主管部门没有对“1元机票”是否违规的问题表态。12月14日,春秋国旅、春秋航空在济南的分支机构——济南春秋假日旅行社收到济南市物价局的处罚告知书,指出春秋航空没有执行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航总局的相关规定,违反《价格法》,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 春秋航空对这一处罚表示不服。公司的有关人士提出春秋航空是经批准实行差异化服务的低成本航空公司,公司的“1元机票”,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率、有利于消费者。航空公司在淡季推出折扣机票的情况非常普遍,春秋航空不是第一家、也不是唯一一家以低于4.5折价格销售机票的公司。民航总局今年2月下发的《民航总局关于深化民航改革的指导意见》,其中有关改革客运价格制度的内容说到“未来要逐步扩大‘只管上限,不设下限’的部分支线以及旅游航线的范围……最终实现对全部航线只限定最高价,不限制最低价的客运价格管理目标。” 春秋航空有关人士介绍,公司曾就机票价格问题向民航总局提交过“试行灵活定价”的申请,但没有获得正式回复。他们认为与其让飞机空着,不如降低票价,让更多旅客坐得起飞机。上海至济南航线客座率提高就是一个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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