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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吕良所:率先完成今年电费回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14:21 中国电力新闻网

  本网讯 2006年12月14日上午8时,江苏省金湖县吕良供电所核算员将该所今年最后一个月专变用户16.5万元电费上缴该县供电公司电费帐户,至此,该所今年回收电费369.56万元,电费回收率、上缴率100%,在全县12个供电所中率先完成全年电费回收任务。

  吕良供电所是江苏省一流供电所,为了确保电费按时足额回收到位,该所定岗定位,实行电费回收着力点前移。该所今年8月份新的领导班子到位后,大力完善电费回收考核机制促进电费回收。该所的主要做法有五点:

  一是加强“用电交费”宣传。把电价电费相关政策进行广泛的宣传贯彻。形成镇、村、组宣传网络,做到让客户认识到用电的权力和交电费的义务,增强客户交电费的意识,全面促进电费回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利用营销售电系统,对大客户实行卡表预购电和每月分次收费制度。对所辖范围同顺发粮油公司、银鼎服饰公司、锦湖米业有限公司安装了预付费电卡表,三个公司全年预购电费27.5万元,此外,还对业贵米业有限公司主动上门每月两次收费,有效地控制了电费多而难收的局面。

  三是采取供电所管理岗人员与村电工结对挂钩相结合。该所人员调整到位后,实行了管理岗与村电工相挂钩,从所长到一般管理人员都连带电费回收考核责任,让每个管理岗人员主动去督促挂钩人员按时催缴电费,给每个管理岗人员加大压力,促进电费回收工作。

  四是处理好当地政府与村委会的关系。因为供电所的工作离不开乡镇、村委会的帮助和支持,电费回收工作如果能够得到政府的支持和理解就会减小工作难度。因此所长、书记经常加强与政府和村委会的沟通,主动向政府领导汇报工作,听取他们对农电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供电方面存在的实际问题,并向领导诉说在电费回收工作中压力和苦衷,从而使政府带头缴费,帮助催费,而不是替欠费户说情。

  五是处理好收费与优质服务的关系,以情感人。该所力求做到优质高效服务,让员工尊重客户,主动为客户处理一些力所能及的用电故障。特别是农村排涝电费的收取方面,该所更是及时地为排涝泵站维护设备,随叫随到,确保排涝设施拉得出,打得响,为村干部解忧,以服务融洽与客户的关系,做到以情感人。同时在正常收费期间打破作息时间规律,延长营业厅收费时间,采取早、中、晚不同时间上门催费,对交费意识不强、难缠户、钉子户发扬“三千精神”,做到以理服人。

  供电所电费回收工作涉及到千家万户,真心实意地帮助客户合理用电,全所员工共同努力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就一定能把电费回收工作做好。(冯云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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