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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喊冤:低于4.5折的不只我一家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9日 13:37 南方日报
因推出1元促销机票而遭到15万行政处罚 春秋喊冤:低于4.5折的不只我一家 近日,济南春秋假日旅行社(春秋国旅、春秋航空济南营业部)在春秋航空济南—上海航线上推出1元促销机票而遭到济南市物价局15万元的行政处罚。由于春秋航空是国内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打出廉价旗帜的民营航空公司,这一举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昨天,记者就此事采访春秋航空时,该公司对被处罚一事进行了相对详细的介绍,并作出了四点声明。据春秋航空介绍,12月14日,春秋国旅、春秋航空在济南的分支机构——济南春秋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春秋航空济南营业部)收到济南市物价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告知书》称:“你单位于2006年11月30日至2006年12月11日没有执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公告2004年第18号和民航规财发(2004)51号文件规定,低于政府指导价销售济南至上海机票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拟对你单位作出罚款150000元的行政处罚。” 春秋航空表示,该公司根据程序规范要求,已于12月16日向济南市物价局递交了举行听证的申请,目前正等待物价局的进一步通知。“我们16日已经回复,要求在济南进行听证。至于听证的规模、参与群体,是否允许媒体采访等,我们都还不知。”春秋航空新闻发言人接着说。 该发言人在接受采访时强调,公司“与其空着座位,不如以更低甚至很低的价格卖给需要坐飞机的消费者”,春秋航空是做大航空市场,同时春秋航空既不是第一家,也不是唯一一家以低于4.5折销售机票的航空公司。该负责人认为,航空公司普遍打折的现象说明了淡季打折是符合市场经营需要的正常手段,因此春秋航空不是扰乱市场秩序。 “这个事情(指受行政处罚)是有些反常。一般来说地方政府都是欢迎航空公司推低价机票,因为这样可以拉动地方经济。”“即使出现了一些票价过低的争端,政府也多数是扮演调和矛盾的角色。”该负责人对记者说。 最后,春秋航空认为现行有关规章与市场实际情况存在着矛盾冲突。该公司在声明中表示:公司既要推广航班信息、推动电子商务,完成销售目标,又要完全规避政策风险,这是非常艰难的,推出1元机票是企业的无奈,遭受15万处罚更是企业的无助。 到昨晚发稿时止,记者尚未看到民航总局对此事的表态。 本报记者 苏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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