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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判特价机票违规 旅行社售1元机票遭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8日 13:20 南方都市报

  旅行社销售1元机票遭重罚

  因出售春秋航空公司的特价机票,被济南物价局判定违规罚款15万元

  据新华社电 济南市一家旅行社因销售1元机票,被当地物价部门处以15万元的行政罚款。此次处罚被称为对机票折扣事件的首个官方表态。

  物价局判定特价机票违规

  此前,春秋航空及其在济南的分支机构济南春秋假日旅行社仿效国外廉价航空的做法,推出特价机票吸引客源。11月28日,春秋航空推出新开航的上海——济南航线的1元机票,在11月30日至12月10日上海——济南航班上使用,投放的座位数为航班总座位数的10%左右,共400多个,这些1元机票在短短3天内就被抢购一空。

  济南市物价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称,“济南春秋假日旅行社因没有执行国家发改委和民航总局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低于政府指导价销售济南至上海机票的行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相关规定,拟对济南春秋假日旅行社作出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限折令”有很大操作空间

  济南春秋假日旅行社负责人表示,春秋航空平均票价并没有违反“限折令”,因此他们将申请听证,并进行陈述申辩。

  据悉,其他相关管理机构均未对1元机票是否违规给出明确答复,济南市物价局此次处罚,可谓对机票折扣事件的首个官方表态。

  根据民航总局2004年4月20日出台的机票“限折令”,国内航线机票价格在规定的基准价基础上,上浮不得超过25%,下浮不得超过45%。但最近一年多来,各地机票价格屡闯底线。据介绍,当时民航总局出台的方案,对打折底线并未细化到是“每张机票不得低于5.5折”还是“平均票价不得低于5.5折”,这就使得航空公司在推超低价机票时有很大的操作空间,所谓机票折扣下限实际上已经失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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