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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中海油与丹文能源签深水开发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4日 05:48 第一财经日报

  张毅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下称“中海油”)昨日对外宣布,该公司已与美国丹文能源公司就南海西部海域深水区块64/18、53/30合同区签订了两个产品分成合同。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0883.HK)投资者关系部发言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上述两个合同区块的勘探期均为8年。在勘探期内,丹文公司将在两个合同区进行二维地震数据采集,并钻探预探井。同时,丹文公司将承担100%的勘探费用。中海油将有权参与合同区内所有商业油气发现最多51%的权益。

  64/18区块位于南海西部海域的琼东南盆地,面积约7712平方公里;53/30区块位于同一海域的珠江口盆地,面积为6313平方公里。两个区块的水深均在300~2000米左右。

  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勘探部总经理朱伟林表示,中国海域的深水区块具有巨大的资源潜力,希望丹文

能源在这两个深水区块有所斩获。

  在开发中国海洋石油的对外合作上,中海油在中国享有专营权,如果外国石油商进入中国海域进行石油勘探开发必须联手中海油。早在2005年12月,中海油与丹文公司曾就另一深水区块42/05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截至目前,中海油已与外国合作伙伴就10个深水区块签订了产品分成合同或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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