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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纵横

加盟绝不等于花钱买招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2月10日 12:24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傅乐乐

  在特许加盟领域,有一个现象很奇特:一些投资者没有进行过认真的考察,仅仅因为对某个品牌有信心,就轻易付出了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的加盟费。而这些投资者买一台几千元的电视机,往往也会货比三家,对技术参数和各项功能都了如指掌后再做决定。

  永和大王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加盟商在只获得口头承诺赢利的条件下,或许是出于对永和大王的充分信任,又或许是没有多加考虑,就签订了显然对自身不利的“全面托管”的合同。“强硬”的永和大王在《特许加盟合同》中特别约定,加盟者必须在开业后一定期间内将加盟店委托永和大王总部进行经营管理。也就是说,由永和大王负责加盟店的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也由永和大王的代表人打点。

  结果,在几年经营过后,加盟店出现了巨大的亏损,而这是加盟商难以接受的。加盟商认为亏损是由盟主的托管制管理混乱,以及后续服务不到位造成的。双方矛盾激化的结果是永和大王以加盟商拖延货款,长时间违约提起诉讼,加盟商则反诉永和实际执行与合同规定不符,并在合同正常履行期被强制关店。双方法庭争论的焦点在全面托管的一些费用计算。由于没有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加盟商手上的“牌”并不太多。

  不仅是永和大王,加盟商在与“品牌”打交道时,往往被盟主的辉煌迷惑,加盟前没有进行认真的考察,订立加盟合同时也“屈于人下”,甘愿签订由盟主提供的格式合同。在这些合同中,常常出现一些不平等的条款。

  实际上,加盟绝不等于花钱买招牌,要充分了解加盟品牌的资质和经营管理水平,包括了解品牌企业关键负责人的个人素质和能力;签订加盟合同前,应多咨询专业人士,切忌抱着一夜暴富的心理。

  投资者对强势品牌的盲目追捧,也被一些以“圈钱”为目的的盟主所利用。这些圈钱盟主利用国家商标注册的一些空当儿,在《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规定的其他目录下抢注一些品牌的商标,而实际上,这种似是而非的“品牌”加盟项目其实与投资者想像中的“品牌”根本没有任何关系。

  即使是在永和大王的诉讼风波中,仍然有投资者在问:“开一家永和大王,大概需要多少钱?”该投资者在网上坦言,“我现在没钱,打算借钱开一家永和大王或者永和豆浆,地点在繁华地段,想问一下大概需要多少钱的投资,加盟费是多少,如何加盟,风险如何?”该投资者甚至还不知道永和大王已经不再招加盟商,就打算负债开店,其情可悯,其志不可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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