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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经济体成本优势不应掩盖生产率差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4日 03:22 中华工商时报

  中印服务业创新可优于制造业

  本报记者史晓芳

  世界大型企业联合会本周在北京发布的“高管行动报告”称,如果把生产率考虑进去,中国、印度等新兴经济体的“低工资”竞争优势,远不如外界想象的那么大。

  报告的作者之一、世界大型企业联合会国际经济研究部主任巴特·范·阿克说,对于那些在像中国这样制造业工资水平较低的国家投资时,受益于一次性劳动成本偏低的企业,逐渐发现新技术和创新对生产率的贡献必须跟上快速增长的熟练和半熟练工人工资的步伐,否则他们在那些国家建立企业所得到的成本优势会被侵蚀。

  报告强调说,低工资与低生产率并存,大多数新兴经济体仍能保持竞争优势,是因为生产率差距比不上工资差距大。中国和印度是目前最具竞争力的制造业国家。把生产率考虑进去后,中、印两国的制造业劳动成本,只相当于美国水平的20%左右。新兴经济体中的另一个极端是墨西哥,它与美国劳动成本基本相当。

  范·阿克在研究中发现,在对生产

  率差距进行调整后,一些新兴经济体如中国、印度等的成本优势并没有如工资差距那样大,这是因为这些国家的低工资成本是与其低生产率共生的。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新兴经济体仍然能够在多数情况下保持竞争优势,这是因为生产率方面的差距要比工资上的差距小。这些经济体中的公司能够以低工资成本经营,一方面是由于这些经济体所具有劳动密集性特点,一方面是由于它们处于国际竞争的环境中,因此它们也得益于更好地采用了技术。

  “不过,一提到技术创新,人们通常想到的只是制造业,其实服务业的创新可以比制造业更快。我认为,中国可以利用服务业带动竞争,这包括为企业的服务、对信息行业的服务等,这能对企业的发展起到很大的帮助。”阿克提醒说。

  报告认为,从总体上来看,新兴经济体的劳动报酬低于美国15%。而新兴经济体制造业的劳动报酬水平与先进国家相关度很低。平均来说,中欧、东欧和墨西哥的水平相当于美国工资水平的10%-15%,

土耳其则是5%左右,而在中国和印度这个数字只有2%-3%。但这是制造业所有企业的平均工资水平。跨国公司通常给不同国家的工厂员工发放基本相同数量的工资,远高于新兴经济体和国内的民营企业。

  报告显示,工资和生产率提高之间的平衡并非只是新兴经济体遇到的问题,而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在过去的12年中,美国的单位劳动成本优势扩大到了欧洲,没有降低工资但是继续创造更高的生产率。日本在2004年已经成功地通过把制造业工资成本降低到欧盟15国的水平之下而恢复了其竞争性,促进了其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但对国内市场的带动非常有限。

  “对于先进国家来说,问题在于保持劳动报酬与生产率相适应。”范·阿克说,这个逐渐出现的问题是关于净工资和毛工资、税基、企业的成本结构之间的平衡。但是这也迫使政府和企业集中于知识创新,以便保持生产率水平,避免在成本竞争阶段进行恶性竞争。

  创办于1916年的世界大型企业联合会是全球顶尖企业会员及研究组织,

全球500强中过半数的企业是其会员。这次发布高管行动报告是世界大型企业联合会首次在中国发布报告。

  (24D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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