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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一个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效果初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3日 20:5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电(记者 董峻) 黑龙江省伊春市市长、伊春林业管理局局长许兆君23日做客新华网进行“新华访谈”时表示,伊春的林权制度改革已经过去半年,改革效果非常好。

  今年6月,国家林业局批复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启动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伊春市是目前为止唯一一个国有林区改革试点。

  据许兆君介绍,通过林权制度改革,造林问题解决了成活率达到100%,防火问题也解决了并且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许兆君说,伊春在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走了两步:第一步是把自费林转给个人。第二步就是职工在2000年以后造的林,谁造归谁所有。伊春把国有林区的森林当中拿出一块,分给职工个人,把国家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林木的处置权交给职工个人,林权50年不变。

  他还表示,今后将在搞好8万公顷试点的前提下,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拿出四分之一左右的林地包给职工个人经营管理,其他的林区继续归国家作为生态林保护起来。即:根据“远封近分”原则,在浅山区农林交错区、次生林地、造林失败地等分给职工个人,以经济效益为主,以生态建设为辅。远山的林区由国家管理,为国家提供生态保障。

  伊春位于黑龙江省东北部,是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面积约400万公顷,以木材开发为主。上个世纪80年代末,这里出现了“资源危机,经济危困”,17个林业局有10个以上无林可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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