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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辉瑞再争伟哥商标权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 10:01 华夏时报
美国辉瑞再争“伟哥”商标权 继6月赢得专利权后再次发难 此番争斗为夺“伟哥”注册商标 本报记者 彭信琼 实习生 黄维孝 通讯员 常鸣 报道 美国辉瑞公司今年6月赢得“伟哥”专利权的“第一回合”胜利后,为夺回“伟哥”及其相关注册商标,继续向国内生产和销售“伟哥”的药店及药厂发难。 此次,辉瑞将广州威尔曼制药有限公司、北京健康新概念大药房有限公司及江苏、上海两家制药公司一并诉至市一中院,称由北京健康新概念大药房销售、广州威尔曼公司监督指导下生产的“伟哥”药片涉嫌侵权该公司已注册的立体商标,故要求该大药房、广州威尔曼药业、江苏联环药业等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100万元。 昨天,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在法庭上,辉瑞的代理律师提出,威尔曼公司的蓝色菱形立体商标和辉瑞公司在中国已取得的立体商标极为相似,因此会在消费者中产生混淆,是一种严重侵权行为。威尔曼公司的代理人则认为,被控侵权的药片呈指南针状,颜色为浅绿色,而且特别加注了“伟哥”字样,常人一眼就能看出差别。 此案将择日宣判。 -事件回放 “伟哥”商标案源起1998年,辉瑞公司研制生产的抗ED(男性性功能勃起障碍)特效药“Viagra”问世,“伟哥”这一名称也被国内媒体作为中文翻译名称而广泛使用。随后,广州威尔曼公司抢先在中国注册了这一商标,使得辉瑞的“Viagra”在进入中国市场时只能注册为“万艾可”。于是双方便开始了争夺“伟哥”商标的“拉锯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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