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创意出新政 多头并举拉升行业发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0日 15:31 证券日报·创业周刊

  本刊执行主编 贺俊

  日前,酝酿半年之久六易其稿的《北京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后简称《政策》)正式发布。《政策》规定,为文化创意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创造条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企业改制上市,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文化创意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

  依照《政策》,北京市政府将设立专项资金,每年投资5亿元扶植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用于对文艺演出、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流、动漫和网络游戏研发制作、广告和会展、古玩和艺术品交易、设计创意、文化旅游八大文化创意产业的产品、服务和项目给予扶持。同时,市政府还将设立“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专项资金”,资金规模为5亿元,分三年投入,支持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公共设施工程。

  《政策》中明确了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投资的项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和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及海外资本进入文化创意产业。

  在同时发布的《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6年)》中,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法规,明确鼓励、允许、限制、禁止投资的文化创意产业,并遵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对上述四类未涉及的文化创意产业或门类均向社会资本开放。

  文化创意产业需要高投入才能高产出,而且在市场经济下,创意商机稍纵即逝。在商机到来时,需要大量的资金来完成产品的研发、制作。但是由于文化创意企业规模小,有的没有核心技术,没有固定资产可以做抵押,融资非常困难,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还存在投资主体较为单一的现状。有业内专家指出:“政府鼓励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有可能政府做担保,鼓励企业上市。”

  文化投融资政策是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内容,2002年中国证监会颁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把“传播与文化产业”确定为上市公司的13个基本产业门类之一。但目前文化企业上市的数量比例和直接融资的规模仍然较少。

  此次公布的《政策》中提出,北京将建立版权国际交易中心和版权资源信息中心,促进出版物版权、影视版权、音乐版权、美术版权等各类版权的交易,促进适应数字内容产业的新兴交易方式的发展,把北京建设成为全国的版权交易中心。

  另外,北京市还将编制《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并认定一批市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名单将在今年底公布。

  据悉,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制定《政策》相关配套实施细则。《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即将出台,文化创意产业统计指标体系也即将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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